序號 | 名稱 | 標準分值 | 權重(ai) |
1 |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 | 100 | 0.10 |
2 |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 | 100 | 0.10 |
3 | 通風 | 100 | 0.16 |
4 | 地質災害防治與測量 | 100 | 0.11 |
5 | 采煤 | 100 | 0.09 |
6 | 掘進 | 100 | 0.09 |
7 | 機電 | 100 | 0.09 |
8 | 運輸 | 100 | 0.08 |
9 | 職業衛生 | 100 | 0.06 |
10 | 安全培訓和應急管理 | 100 | 0.06 |
11 | 調度和地面設施 | 100 | 0.06 |
序號 | 名稱 | 標準分值 | 權重(bi) |
1 |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 | 100 | 0.10 |
2 |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 | 100 | 0.10 |
3 | 鉆孔 | 100 | 0.05 |
4 | 爆破 | 100 | 0.11 |
5 | 采裝 | 100 | 0.11 |
6 | 運輸 | 100 | 0.12 |
7 | 排土 | 100 | 0.09 |
8 | 機電 | 100 | 0.09 |
9 | 邊坡 | 100 | 0.05 |
10 | 疏干排水 | 100 | 0.05 |
11 | 職業衛生 | 100 | 0.05 |
12 | 安全培訓和應急管理 | 100 | 0.04 |
13 | 調度和地面設施 | 100 | 0.04 |
項目 | 項目內容 | 基本要求 | 標準 分值 |
評分方法 | 得分 |
一、工作機制(10分) | 職責分工 | 1.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責任體系,礦長全面負責,分管負責人負責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 | 4 | 查資料和現場。未建立責任體系不得分,隨機抽查,礦領導1人不清楚職責扣1分 | |
2.有負責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管理部門 | 2 | 查資料。未明確管理部門不得分 | |||
制度建設 | 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制度,明確安全風險的辨識范圍、方法和安全風險的辨識、評估、管控工作流程 | 4 | 查資料。未建立制度不得分,辨識范圍、方法或工作流程1處不明確扣2分 | ||
二、安全風險辨識評估(40分) | 年度辨識評估 | 每年底礦長組織各分管負責人和相關業務科室、區隊進行年度安全風險辨識,重點對井工煤礦瓦斯、水、火、煤塵、頂板、沖擊地壓及提升運輸系統,露天煤礦邊坡、爆破、機電運輸等容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的危險因素開展安全風險辨識;及時編制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建立可能引發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的管控措施;將辨識評估結果應用于確定下一年度安全生產工作重點,并指導和完善下一年度生產計劃、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應急救援預案 | 10 | 查資料。未開展辨識或辨識組織者不符合要求不得分,辨識內容(危險因素不存在的除外)缺1項扣2分,評估報告、風險清單、管控措施缺1項扣2分,辨識成果未體現缺1項扣1分 | |
專項辨識評估 | 新水平、新采(盤)區、新工作面設計前,開展1次專項辨識: 1.專項辨識由總工程師組織有關業務科室進行; 2.重點辨識地質條件和重大災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 3.補充完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管控措施; 4.辨識評估結果用于完善設計方案,指導生產工藝選擇、生產系統布置、設備選型、勞動組織確定等 |
8 | 查資料和現場。未開展辨識不得分,辨識組織者不符合要求扣2分,辨識內容缺1項扣2分,風險清單、管控措施、辨識成果未在應用中體現缺1項扣1分 | ||
生產系統、生產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重大災害因素(露天煤礦爆破參數、邊坡參數)等發生重大變化時,開展1次專項辨識: 1.專項辨識由分管負責人組織有關業務科室進行; 2.重點辨識作業環境、生產過程、重大災害因素和設施設備運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 3.補充完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的管控措施; 4.辨識評估結果用于指導重新編制或修訂完善作業規程、操作規程 |
8 | 查資料和現場。未開展辨識不得分,辨識組織者不符合要求扣2分,辨識內容缺1項扣2分,風險清單、管控措施、辨識成果未在應用中體現缺1項扣1分 | |||
啟封火區、排放瓦斯、突出礦井過構造帶及石門揭煤等高危作業實施前,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應用前,連續停工停產1個月以上的煤礦復工復產前,開展1次專項辨識: 1.專項辨識由分管負責人組織有關業務科室、生產組織單位(區隊)進行; 2.重點辨識作業環境、工程技術、設備設施、現場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 3.補充完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的管控措施; 4.辨識評估結果作為編制安全技術措施依據 |
8 | 查資料和現場。未開展辨識不得分,辨識組織者不符合要求扣2分,辨識內容缺1項扣2分,風險清單、管控措施、辨識成果未在應用中體現缺1項扣1分 | |||
本礦發生死亡事故或涉險事故、出現重大事故隱患或所在省份發生重特大事故后,開展1次針對性的專項辨識; 1.專項辨識由礦長組織分管負責人和業務科室進行; 2.識別安全風險辨識結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區; 3.補充完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的管控措施; 4.辨識評估結果用于指導修訂完善設計方案、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技術文件 |
6 | 查資料和現場。未開展辨識不得分,辨識組織者不符合要求扣2分,辨識內容缺1項扣2分,風險清單、管控措施、辨識成果未在應用中體現缺1項扣1分 | |||
三、安全風險管控(35分) | 管控措施 | 1.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由礦長組織實施,有具體工作方案,人員、技術、資金有保障 | 5 | 查資料。組織者不符合要求、未制定方案不得分,人員、技術、資金不明確、不到位1項扣1分 | |
2.在劃定的重大安全風險區域設定作業人數上限 | 4 | 查資料和現場。未設定人數上限不得分,超1人扣0.5分 | |||
定期檢查 | 1.礦長每月組織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進行一次檢查分析,針對管控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調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結合年度和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布置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明確責任分工 | 8 | 查資料。未組織分析評估不得分,分析評估周期不符合要求,每缺1次扣3分,管控措施不做相應調整或月度管控重點不明確1處扣2分,責任不明確1處扣1分 | ||
2.分管負責人每旬組織對分管范圍內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檢查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改進完善管控措施 | 8 | 查資料。未組織分析評估不得分,分析評估周期不符合要求,每缺1次扣3分,管控措施不做相應調整1處扣2分 | |||
現場檢查 | 按照《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執行煤礦領導帶班制度,跟蹤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 6 | 查資料和現場。未執行領導帶班制度不得分,未跟蹤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或發現問題未及時整改1處扣2分 | ||
公告警示 | 在井口(露天煤礦交接班室)或存在重大安全風險區域的顯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責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 | 4 | 查現場。未公示不得分,公告內容和位置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四、保障措施(15分) | 信息管理 | 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實現對安全風險記錄、跟蹤、統計、分析、上報等全過程的信息化管理 | 4 | 查現場。未實現信息化管理不得分,功能每缺1項扣1分 | |
教育培訓 | 1.入井(坑)人員和地面關鍵崗位人員安全培訓內容包括年度和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與本崗位相關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 | 6 | 查資料。培訓內容不符合要求1處扣 1分 | ||
2.每年至少組織參與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工作的人員學習1次安全風險辨識評估技術 | 5 | 查資料和現場。未組織學習不得分,現場詢問相關學習人員,1人未參加學習扣1分 | |||
得分合計: |
項目 | 項目內容 | 基本要求 | 標準分值 | 評分方法 | 得分 |
一、工作機制(10分) | 職責分工 | 1.有負責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的部門 | 2 | 查資料。無管理部門不得分 | |
2.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責任體系,明確礦長全面負責、分管負責人負責分管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各業務科室、生產組織單位(區隊)、班組、崗位人員職責明確 | 4 | 查資料和現場。責任未分工或不明確不得分,礦領導不清楚職責 1人扣2分、部門負責人不清楚職責1人扣0.5分 | |||
分級管理 | 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分級,并按照事故隱患等級明確相應層級的單位(部門)、人員負責治理、督辦、驗收 | 4 | 查資料和現場。未對事故隱患進行分級扣2分,責任單位和人員不明確1項扣1分 | ||
二、事故隱患排查(30分) | 基礎工作 | 編制事故隱患年度排查計劃,并嚴格落實執行 | 4 | 查資料和現場。未編制排查計劃或未落實執行不得分 | |
周期范圍 | 1.礦長每月至少組織分管負責人及安全、生產、技術等業務科室、生產組織單位(區隊)開展一次覆蓋生產各系統和各崗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排查前制定工作方案,明確排查時間、方式、范圍、內容和參加人員 | 6 | 查資料和現場。未組織排查不得分,組織人員、范圍、頻次不符合要求1項扣2分,未制定工作方案扣1分、方案內容缺1項扣0.5分 | ||
2.礦各分管負責人每旬組織相關人員對分管領域進行1次全面的事故隱患排查 | 6 | 查資料和現場。分管負責人未組織排查不得分,組織人員、范圍、頻次不符合要求1項扣2分 | |||
3.生產期間,每天安排管理、技術和安檢人員進行巡查,對作業區域開展事故隱患排查 | 5 | 查資料和現場。未安排不得分,人員、范圍、頻次不符合要求1項扣1分 | |||
4.崗位作業人員作業過程中隨時排查事故隱患 | 4 | 查資料和現場。未進行排查不得分 | |||
登記上報 | 1.建立事故隱患排查臺賬,逐項登記排查出的事故隱患 | 3 | 查資料。未建立臺賬不得分,登記不全缺1項扣0.5分 | ||
2.排查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后,及時向當地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書面報告,并建立重大事故隱患信息檔案 | 2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三、事故隱患治理(25分) | 分級治理 | 1.事故隱患治理符合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要求 | 2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2.重大事故隱患由礦長組織制定專項治理方案,并組織實施;治理方案按規定及時上報 | 6 | 查資料和現場。組織者不符合要求或未按方案組織實施不得分,治理方案未及時上報扣2分 | |||
3.不能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隱患,由治理責任單位(部門)主要責任人按照治理方案組織實施 | 4 | 查資料和現場。組織者不符合要求或未按方案組織實施不得分 | |||
4.能夠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隱患,當班采取措施,及時治理消除,并做好記錄 | 5 | 查資料和現場。當班未采取措施或未及時治理不得分,不做記錄扣3分,記錄不全1處扣0.5分 | |||
安全措施 | 1.事故隱患治理有安全技術措施,并落實到位 | 4 | 查資料和現場。沒有措施、措施不落實不得分 | ||
2.對治理過程危險性較大的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現場有專人指揮,并設置警示標識;安檢員現場監督 | 4 | 查資料和現場?,F場沒有專人指揮不得分、未設置警示標識扣1分、沒有安檢員監督扣1分 | |||
四、監督管理 (20分) |
治理督辦 | 1.事故隱患治理督辦的責任單位(部門)和責任人員明確; 2.對未按規定完成治理的事故隱患,由上一層級單位(部門)和人員實施督辦; 3.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責任單位(部門)及時記錄治理情況和工作進展,并按規定上報 |
7 | 查資料。督辦責任不明確、不落實1次扣2分,未實行提級督辦1次扣2分,未及時記錄或上報1次扣2分 | |
驗收銷號 | 1.煤礦自行排查發現的事故隱患完成治理后,由驗收責任單位(部門)負責驗收,驗收合格后予以銷號 | 4 | 查資料和現場。未進行驗收不得分,驗收單位不符合要求扣2分,驗收不合格即銷號的不得分 | ||
2.負有煤礦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完成治理后,書面報告發現部門或其委托部門(單位) | 4 | 查資料和現場。未按規定報告不得分 | |||
公示監督 | 1.每月向從業人員通報事故隱患分布、治理進展情況; 2.及時在井口(露天煤礦交接班室)或其他顯著位置公示重大事故隱患的地點、主要內容、治理時限、責任人、停產停工范圍; 3.建立事故隱患舉報獎勵制度,公布事故隱患舉報電話,接受從業人員和社會監督 |
5 | 查資料和現場。未定期通報、未及時公告扣2分,通報和公告內容每缺1項扣1分,未設立舉報電話扣2分,接到舉報未核查或核實后未進行獎勵扣2分 | ||
五、保障措施(15分) | 信息管理 | 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實現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記錄統計、過程跟蹤、逾期報警、信息上報的信息化管理 | 3 | 查資料和現場。未采取信息化手段不得分,管理內容缺1項扣1分 | |
改進完善 | 礦長每月組織召開事故隱患治理會議,對一般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通報,分析事故隱患產生的原因,提出加強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措施,并編制月度事故隱患統計分析報告 | 3 | 查資料。未召開會議定期通報、未編制報告不得分,報告內容不符合要求扣2分 | ||
資金保障 | 建立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制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資金有保障 | 3 | 查資料和現場。未建立并執行制度不得分,資金無保障扣2分 | ||
專項培訓 | 每年至少組織安全管理技術人員進行1次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專項培訓 | 3 | 查資料。未按要求開展培訓不得分 | ||
考核管理 | 1.建立日常檢查制度,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情況開展經常性檢查; 2.檢查結果納入工作績效考核 |
3 | 查資料。未建立制度、未執行制度不得分,檢查結果未運用扣1分 | ||
得分合計: |
項目 | 項目內容 | 基本要求 | 標準分值 | 評分方法 | 得分 |
一、通風系統(100分) | 系統管理 | 1.全礦井、一翼或者一個水平通風系統改變時,編制通風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巷道貫通前應當制定貫通專項措施,經礦總工程師審批;井下爆炸物品庫、充電硐室、采區變電所、實現采區變電所功能的中央變電所有獨立的通風系統 | 20 | 查資料和現場。改變通風系統(巷道貫通)無審批措施的扣10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5分 | |
2.井下沒有違反《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擴散通風、采空區通風和利用局部通風機通風的采煤工作面;對于允許布置的串聯通風,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其中開拓新水平和準備新采區的開掘巷道的回風引入生產水平的進風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其他串聯通風的安全技術措施,經礦總工程師審批 | 20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10分 | |||
3.采區專用回風巷不用于運輸、安設電氣設備,突出區不行人;專用回風巷道維修時制定專項措施,經礦總工程師審批 | 5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4.裝有主要通風機的回風井口的防爆門符合規定,每6個月檢查維修1次;每季度至少檢查1次反風設施;制定年度全礦性反風技術方案,按規定審批,實施有總結報告,并達到反風效果 | 10 | 查資料和現場。未進行反風演習扣5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2分 | |||
風量配置 | 1.新安裝的主要通風機投入使用前,進行1次通風機性能測定和試運轉工作,投入使用后每5年至少進行1次性能測定;礦井通風阻力測定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 10 | 查資料。通風機性能或者通風阻力未測定的不得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2.礦井每年進行1次通風能力核定;每10天至少進行1次井下全面測風,井下各硐室和巷道的供風量滿足計算所需風量 | 10 | 查資料和現場。未進行通風能力核定不得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5分 | |||
3.礦井有效風量率不低于85%;礦井外部漏風率每年至少測定1次,外部漏風率在無提升設備時不得超過5%,有提升設備時不得超過15% | 10 | 查資料。未測定扣5分,有效風量率每低、外部漏風率每高1個百分點扣1分 | |||
4.采煤工作面進、回風巷實際斷面不小于設計斷面的2/3;其他通風巷道實際斷面不小于設計斷面的4/5;礦井通風系統的阻力符合AQ1028規定;礦井內各地點風速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 10 | 查現場和資料。巷道斷面1處(長度按5m計)不符或者阻力超規定扣2分;風速不符合要求1處扣5分 | |||
5.礦井主要通風機安設監測系統,能夠實時準確監測風機運行狀態、風量、風壓等參數 | 5 | 查現場。未安監測系統的不得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二、局部通風(100分) | 裝備措施 | 1.掘進通風方式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采用局部通風機供風的掘進巷道應安設同等能力的備用局部通風機,實現自動切換。局部通風機的安裝、使用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實行掛牌管理,不發生循環風;不出現無計劃停風,有計劃停風前制定專項通風安全技術措施 | 35 | 查現場和資料。1處發生循環風不得分;無計劃停風1次扣10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2分 | |
2.局部通風機設備齊全,裝有消音器(低噪聲局部通風機和除塵風機除外),吸風口有風罩和整流器,高壓部位有襯墊;局部通風機及其啟動裝置安設在進風巷道中,地點距回風口大于10m,且10m范圍內巷道支護完好,無淋水、積水、淤泥和雜物;局部通風機離巷道底板高度不小于0.3m | 15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風筒敷設 | 1.風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離和自動切換的交叉風筒接頭的規格、安設標準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 10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5分 | ||
2.使用抗靜電、阻燃風筒,實行編號管理。風筒接頭嚴密,無破口(末端20m除外),無反接頭;軟質風筒接頭反壓邊,硬質風筒接頭加墊、螺釘緊固 | 15 | 查現場。使用非抗靜電、非阻燃風筒不得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
3.風筒吊掛平、直、穩,軟質風筒逢環必掛,硬質風筒每節至少吊掛2處;風筒不被摩擦、擠壓 | 15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4.風筒拐彎處用彎頭或者骨架風筒緩慢拐彎,不拐死彎;異徑風筒接頭采用過渡節,無花接 | 10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三、通風設施(100分) | 設施管理 | 1.及時構筑通風設施(指永久密閉、風門、風窗和風橋),設施墻(橋)體采用不燃性材料構筑,其厚度不小于0.5m(防突風門、風窗墻體不小于0.8m),嚴密不漏風 | 15 | 查現場。應建未建或者構筑不及時不得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10分 | |
2.密閉、風門、風窗墻體周邊按規定掏槽,墻體與煤巖接實,四周有不少于0.1m的裙邊,周邊及圍巖不漏風;墻面平整、無裂縫、重縫和空縫,并進行勾縫或者抹面或者噴漿,抹面的墻面1m2內凸凹深度不大于10mm | 7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5分 | |||
3.設施5m范圍內支護完好,無片幫、漏頂、雜物、積水和淤泥 | 4 | 查現場。1處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4.設施統一編號,每道設施有規格統一的施工說明及檢查維護記錄牌 | 4 | 查現場。1處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密閉 | 1.密閉位置距全風壓巷道口不大于5m,設有規格統一的瓦斯檢查牌板和警標,距巷道口大于2m的設置柵欄;密閉前無瓦斯積聚。所有導電體在密閉處斷開(在用的管路采取絕緣措施處理除外) | 10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5分 | ||
2.密閉內有水時設有反水池或者反水管,采空區密閉設有觀測孔、措施孔,且孔口設置閥門或者帶有水封結構 | 10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5分 | |||
風門風窗 | 1.每組風門不少于2道,其間距不小于5m(通車風門間距不小于1列車長度),主要進、回風巷之間的聯絡巷設具有反向功能的風門,其數量不少于2道;通車風門按規定設置和管理,并有保護風門及人員的安全措施 | 10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5分 | ||
2.風門能自動關閉,并連鎖,使2道風門不能同時打開;門框包邊沿口,有襯墊,四周接觸嚴密,門扇平整不漏風;風窗有可調控裝置,調節可靠 | 10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5分 | |||
3.風門、風窗水溝處設有反水池或者擋風簾,軌道巷通車風門設有底檻,電纜、管路孔堵嚴,風筒穿過風門(風窗)墻體時,在墻上安裝與膠質風筒直徑匹配的硬質風筒 | 10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5分 | |||
風橋 | 1.風橋兩端接口嚴密,四周為實幫、實底,用混凝土澆灌填實;橋面規整不漏風 | 10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5分 | ||
2.風橋通風斷面不小于原巷道斷面的4/5,呈流線型,坡度小于30°;風橋上、下不安設風門、調節風窗等 | 10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5分 | |||
四、瓦斯管理(100分) | 鑒定及措施 | 1.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進行煤層瓦斯含量、瓦斯壓力等參數測定和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及瓦斯涌出量測定 | 10 | 查資料。未鑒定、測定不得分 | |
2.編制年度瓦斯治理技術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落實 | 15 | 查資料。未編制1項扣5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瓦斯檢查 | 1.礦長、總工程師、爆破工、采掘區隊長、通風區隊長、工程技術人員、班長、流動電鉗工、安全監測工等下井時,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瓦斯檢查工下井時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和光學瓦斯檢測儀 | 10 | 查現場或者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2.瓦斯檢查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瓦斯檢查工在井下指定地點交接班,有記錄 | 15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5分 | |||
3.瓦斯檢查做到井下記錄牌、瓦斯檢查手冊、瓦斯檢查班報(臺賬)“三對口”;瓦斯檢查日報及時上報礦長、總工程師簽字,并有記錄 | 10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現場管理 |
1.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點的瓦斯濃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瓦斯超限立即切斷電源,并撤出人員,查明瓦斯超限原因,落實防治措施 | 15 | 查資料和現場。瓦斯超限1次扣5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2.臨時停風地點停止作業、切斷電源、撤出人員、設置柵欄和警示標志;長期停風區在24h內封閉完畢。停風區內甲烷或者二氧化碳濃度達到3.0%或者其他有害氣體濃度超過《煤礦安全規程》規定不立即處理時,在24h內予以封閉,并切斷通往封閉區的管路、軌道和電纜等導電物體 | 15 | 查資料和現場。未按規定執行1項扣10分 | |||
3.瓦斯排放按規定編制專項措施,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并嚴格執行,且有記錄;采煤工作面不使用局部通風機稀釋瓦斯 | 10 | 查資料。無措施或者未執行不得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5分 | |||
五、突出防治(100分) | 突出管理 | 1.編制礦井、水平、采區及井巷揭穿突出煤層的防突專項設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并嚴格執行 | 25 | 查資料和現場。未編審設計不得分;執行不嚴格1處扣15分 | |
2.區域預測結果、區域防突措施、保護效果檢驗、保護范圍考察結果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預抽煤層瓦斯區域防突措施效果檢驗及區域驗證結果經礦總工程師審批,按預測、檢驗結果,采取相應防突措施 | 25 | 查現場和資料。未審批不得分;執行不嚴格1處扣15分 | |||
3.突出煤層采掘工作面編制防突專項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經礦總工程師審批,實施中及時按現場實際作出補充修改,并嚴格執行 | 25 | 查資料和現場。未編審設計及措施或者未執行不得分;執行不嚴格1處扣5分 | |||
設備設施 | 壓風自救裝置、自救器、防突風門、避難硐室等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符合《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要求 | 25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六、瓦斯抽采(100分) | 抽采系統 | 1.瓦斯抽采設施、抽采泵站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 | 15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5分 | |
2.編制瓦斯抽采工程(包括鉆場、鉆孔、管路、抽采巷等)設計,并按設計施工 | 15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檢查與管理 | 1.對瓦斯抽采系統的瓦斯濃度、壓力、流量等參數實時監測,定期人工檢測比對,泵站每2h至少1次,主干、支管及抽采鉆場每周至少1次,根據實際測定情況對抽采系統進行及時調節 | 15 | 查資料和現場。未按規定檢測核實的1次扣5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2分 | ||
2.井上下敷設的瓦斯管路,不得與帶電物體接觸并應當有防止砸壞管路的措施。每10天至少檢查1次抽采管路系統,并有記錄。抽采管路無破損、無漏氣、無積水;抽采管路離地面高度不小于0.3m(采空區留管除外) | 15 | 查資料和現場。管路損壞或者與帶電物體接觸不得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3.抽采鉆場及鉆孔設置管理牌板,數據填寫及時、準確,有記錄和臺賬 | 15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4.高瓦斯、突出礦井計劃開采的煤量不超出瓦斯抽采的達標煤量,生產準備及回采煤量和抽采達標煤量保持平衡 | 15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5.礦井瓦斯抽采率符合《煤礦瓦斯抽采達標暫行規定》要求 | 10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七、安全監控(100分) | 裝備設置 | 1.礦井安全監控系統具備“風電、甲烷電、故障”閉鎖及手動控制斷電閉鎖功能和實時上傳監控數據的功能;傳感器、分站備用量不少于應配備數量的20% | 15 | 查資料和現場。系統功能不全扣5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2分 | |
2.安全監控設備的種類、數量、位置、報警濃度、斷電濃度、復電濃度、電纜敷設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設備性能、儀器精度符合要求,系統裝備實行掛牌管理 | 15 | 查資料和現場。報警、斷電、復電1處不符合要求扣5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2分 | |||
3.安全監控系統的主機雙機熱備,連續運行。當工作主機發生故障時,備用主機應在5min內自動投入工作。中心站設雙回路供電,并配備不小于2h在線式不間斷電源。中心站設備設有可靠的接地裝置和防雷裝置。站內設有錄音電話 | 15 | 查現場或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4.分站、傳感器等在井下連續使用6~12個月升井全面檢修,井下監控設備的完好率為100%,監控設備的待修率不超過20%,并有檢修記錄 | 10 | 查資料或現場。未按規定升井檢修1次(臺)扣3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檢測試驗 | 安全監控設備每月至少調校、測試1次;采用載體催化元件的甲烷傳感器每15天使用標準氣樣和空氣樣在設備設置地點至少調校1次,并有調校記錄;甲烷電閉鎖和風電閉鎖功能每15天測試1次,其中,對可能造成局部通風機停電的,每半年測試1次,并有測試簽字記錄 | 15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監控設備 | 1.安全監控設備中斷運行或者出現異常情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時處理,其間采用人工檢測,并有記錄 | 10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5分 | ||
2.安全監控系統顯示和控制終端設置在礦調度室,24h有監控人員值班 | 10 | 查現場和資料。1處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資料管理 | 有監控系統運行狀態記錄、運行日志,安全監控日報表經礦長、總工程師簽字;建立監控系統數據庫,系統數據有備份并保存2年以上 | 10 | 查資料和現場。數據無備份或者數據庫缺少數據扣5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2分 | ||
八、防滅火(100分) | 防治措施 | 1.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進行煤層的自燃傾向性鑒定,制定礦井防滅火措施,建立防滅火系統,并嚴格執行 | 10 | 查資料和現場。未鑒定不得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5分 | |
2.開采自燃、容易自燃煤層的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有防止自然發火的技術措施,并嚴格執行 | 10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3.井下易燃物存放符合規定,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作業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每次焊接制定安全措施,經礦長批準,并嚴格執行 | 10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4.每處火區建有火區管理卡片,繪制火區位置關系圖;啟封火區有計劃和安全措施,并經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 | 10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5分 | |||
設施設備 | 1.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設置井上、下消防材料庫,配足消防器材,且每季度至少檢查1次 | 10 | 查資料和現場。缺消防材料庫不得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2.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井下爆炸物品庫、機電設備硐室、檢修硐室、材料庫等地點的支護和風門、風窗采用不燃性材料,并配備有滅火器材,其種類、數量、規格及存放地點,均在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明確規定 | 10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3.礦井設有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統,每隔100m(在帶式輸送機的巷道中每隔50m)設置支管和閥門,并正常使用。地面消防水池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每季度至少檢查1次 | 10 | 查現場。無消防水池或者水量不足不得分;缺支管、閥門,1處扣2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
4.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確定煤層自然發火標志氣體及臨界值,開展自然發火預測預報工作,建立監測系統;在開采設計中明確選定自然發火觀測站或者觀測點,每周進行1次觀測分析。發現異常,立即采取措施處理 | 15 | 查資料和現場。無監測系統不得分,1處預測預報不符合要求扣5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2分 | |||
控制指標 | 無一氧化碳超限作業,采空區密閉內及其他地點無超過35℃的高溫點(因地溫和水溫影響的除外) | 10 | 查資料和現場。有超限作業不得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2分 | ||
封閉時限 | 及時封閉與采空區連通的巷道及各類廢棄鉆孔;采煤工作面回采結束后45天內進行永久性封閉 | 5 | 查資料和現場。1處不符合要求,扣2分 | ||
九、粉塵防治(100分) | 鑒定及措施 | 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鑒定煤塵爆炸性;制定年度綜合防塵、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措施,并組織實施 | 10 | 查資料和現場。未鑒定或者無措施不得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2分 | |
設備設施 | 1.按照AQ1020規定建立防塵供水系統;防塵管路吊掛平直,不漏水;管路三通閥門便于操作 | 15 | 查現場。未建立系統不得分,缺管路1處扣5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2分 | ||
2.運煤(矸)轉載點設有噴霧裝置,采掘工作面回風巷至少設置2道風流凈化水幕,凈化水幕和其他地點的噴霧裝置符合AQ1020規定 | 15 | 查現場。缺裝置1處扣5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3.按《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安設隔爆設施,且每周至少檢查1次,隔爆設施安裝的地點、數量、水量或者巖粉量及安裝質量符合AQ1020規定 | 10 | 查資料和現場。未設隔爆設施,1處扣5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2分 | |||
4.采煤機、掘進機內外噴霧裝置使用正常;液壓支架和放頂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安設噴霧裝置,降柱、移架或者放煤時同步噴霧,噴霧壓力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破碎機安裝有防塵罩和噴霧裝置或者除塵器 | 10 | 查現場。缺外噴霧裝置或者噴霧效果不好1處扣5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2分 | |||
防除塵措施 | 1.采用濕式鉆孔或者孔口除塵措施,爆破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沖洗煤壁巷幫;炮掘工作面安設有移動噴霧裝置,爆破時開啟使用 | 10 | 查現場。未濕式鉆孔或者無措施扣5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2分 | ||
2.噴射混凝土時,采用潮噴或者濕噴工藝,并裝設除塵裝置。在回風側100m范圍內至少安設2道凈化水幕 | 10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5分 | |||
3.采煤工作面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采取煤層注水措施,注水設計符合AQ1020規定 | 10 | 查資料和現場。采煤工作面未注水1處扣5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2分 | |||
4.定期沖洗巷道積塵或者撒布巖粉。主要大巷、主要進回風巷每月至少沖洗1次,其他巷道沖洗周期或者撒布巖粉由礦總工程師確定。巷道中無連續長5m、厚度超過2mm的煤塵堆積 | 10 | 查資料和現場。煤塵堆積超限1處扣5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2分 | |||
十、井下爆破(100分) | 物品管理 | 1.井下爆炸物品庫、爆炸物品貯存及運輸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 10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5分 | |
2.爆炸物品領退、電雷管編號制度健全,發放前電雷管進行導通試驗 | 20 | 查資料和現場。未進行導通試驗扣10分,缺1項制度扣5分 | |||
爆破 管理 |
1.爆破作業執行“一炮三檢”、“三人連鎖”制度,采取停送電(突出煤層)、撤人、設崗警戒措施。特殊情況下的爆破作業,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后執行 | 20 | 查資料和現場。1處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2.編制爆破作業說明書,并嚴格執行?,F場設置爆破圖牌板 | 15 | 查資料和現場。無爆破說明書或者不執行不得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2分 | |||
3.爆炸物品現場存放、引藥制作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 15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4.殘爆、拒爆處理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 20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十一、基礎管理(100分) | 組織保障 | 按規定設有負責通風管理、瓦斯管理、安全監控、防塵、防滅火、瓦斯抽采、防突和爆破管理等工作的管理機構 | 10 | 查資料。未設置機構不得分,機構不完善扣5分 | |
工作制度 | 1.有完善礦井通風、瓦斯防治、綜合防塵、防滅火和安全監控等專業管理制度,各工種有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 | 10 | 查資料和現場。缺制度或者操作規程不得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5分 | ||
2.制定瓦斯防治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礦每月至少召開1次通風工作例會,總結安排年、季、月通風工作,并有記錄 | 10 | 查資料。缺1項計劃或者總結扣5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2分 | |||
資料管理 | 有通風系統圖、分層通風系統圖、通風網絡圖、通風系統立體示意圖、瓦斯抽采系統圖、安全監控系統圖、防塵系統圖、防滅火系統圖等;有測風記錄、通風值班記錄、通風(反風)設施檢查及維修記錄、粉塵沖洗記錄、防滅火檢查記錄;有密閉管理臺賬、煤層注水臺賬、瓦斯抽采臺賬等;安全監控及防突方面的記錄、報表、賬卡、測試檢驗報告等資料符合AQ1029及《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要求,并與現場實際相符 | 20 | 查資料和現場。圖紙、記錄、臺賬等資料缺1種扣2分,與現場實際不符1處扣5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
儀器 儀表 |
按檢測需要配備檢測儀器,每類儀器的備用量不小于應配備使用數量的20%,儀器的調校、維護及收發和送檢工作有專門人員負責,按期進行調校、檢驗,確保儀器完好 | 20 | 查資料和現場。儀器數量不足或者無專門人員負責扣5分,其他不符要求1臺次扣2分 | ||
崗位規范 | 1.管理和技術人員掌握相關的崗位職責、管理制度、技術措施 | 10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5分 | ||
2.現場作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掌握本崗位相應的操作規程和安全措施,操作規范;.無“三違”行為 | 10 | 查現場。發現“三違”不得分,不執行崗位責任制、不規范操作1人次扣3分 | |||
3.作業前對作業范圍內空氣環境、設備運行狀態及巷道支護和頂底板完好狀況等實時觀測,進行安全確認 | 10 | 查現場。1人次不確認扣3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得分合計: |
項目 | 項目內容 | 基本要求 | 標準分值 | 評分方法 | 得分 |
一、規章制度(50分) | 制度 建設 |
有以下制度: 1.地質災害防治技術管理、預測預報、地測安全辦公會議制度; 2.地測資料、技術報告審批制度; 3.圖紙的審批、發放、回收和銷毀制度; 4.資料收集、整理、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5.隱蔽致災地質因素普查制度; 6.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
15 | 查資料。每缺1項制度扣5分;制度有缺陷1處扣1分 | |
資料 管理 |
圖紙、資料、文件等分類保管,存檔管理,電子文檔定期備份 | 15 | 查資料。未分類保管扣5分,存檔不齊,每缺1種扣3分,電子文檔備份不全,每缺1種扣2分 | ||
崗位規范 | 1.管理和技術人員掌握相關的崗位職責、管理制度、技術措施; 2.現場作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掌握本崗位相應的操作規程和安全措施,操作規范,無“三違”行為; 3.作業前進行安全確認 |
20 | 查資料和現場。發現“三違”不得分,不執行崗位責任制、不規范操作1人次扣3分 | ||
二、組織保障與裝備 (50分) | 組織保障 | 礦井按規定設立負責地質災害防治與測量部門,配備相關人員 | 25 | 查資料。未按要求設置部門不得分,設置不健全扣10分,人員配備不能滿足要求扣5分 | |
裝備管理 | 1.工器具、裝備完好,滿足規定和工作需要; 2.地質工作至少采用一種有效的物探裝備; 3.采用計算機制圖; 4.地測信息系統與上級公司聯網并能正常使用 |
25 | 查資料和現場。因裝備不足或裝備落后而影響安全生產的不得分;裝備不能正常使用1臺扣2分;無物探裝備扣5分;未采用計算機制圖扣10分;地測信息系統未與上級公司扣10分,不能正常使用扣5分 | ||
得分合計: |
項目 | 項目內容 | 基本要求 | 標準分值 | 評分方法 | 得分 |
一、基礎工作(20分) | 地質觀測與分析 | 1.按《煤礦地質工作規定》要求進行地質觀測與資料編錄、綜合分析; 2.綜合分析資料能滿足生產工作需要 |
10 | 查資料。未開展地質觀測、無觀測資料或綜合分析資料不能滿足生產需要不得分,資料無針對性扣5分,地質觀測與資料編錄不及時、內容不完整、原始記錄不規范1處扣2分 | |
致災因素普查地質類型劃分 | 1.按規定查明影響煤礦安全生產的各種隱蔽致災地質因素; 2.按“就高不就低”原則劃分煤礦地質類型,出現影響煤礦地質類型劃分的突水和煤與瓦斯突出等地質條件變化時,在1年內重新進行地質類型劃分 |
10 | 查資料。礦井隱蔽致災地質因素普查不全面,每缺1類扣5分;普查方法不當扣2分;未按原則劃分煤礦地質類型扣5分;未及時劃分煤礦地質類型不得分 | ||
二、基礎資料(35分) | 地質報告 | 有滿足不同生產階段要求的地質報告,按期修編,并按要求審批 | 10 | 查資料。地質類型劃分報告、生產地質報告、隱蔽致災地質因素普查報告不全,每缺1項扣3分;地質報告未按期修編1次扣3分;未按要求審批1次扣2分 | |
地質說明書 | 采掘工程設計施工前,按時提交由總工程師批準的采區地質說明書、回采工作面地質說明書、掘進工作面地質說明書;井巷揭煤前,探明煤層厚度、地質、構造、瓦斯地質、水文地質及頂底板等地質條件,編制揭煤地質說明書 | 5 | 查資料。資料不全,每缺1項扣2分;地質說明書未經批準扣2分;文字、原始資料、圖紙數字不符,內容不全,1處扣1分 | ||
采后總結 | 采煤工作面和采區結束后,按規定進行采后總結 | 5 | 查資料。采后總結不全,每缺1份扣3分,內容不符合規定1次扣3分 | ||
臺賬圖紙 | 1.有《煤礦地質工作規定》要求必備的臺賬、圖件等地質基礎資料; 2.圖件內容符合《煤礦地質測量圖技術管理規定》要求,圖種齊全有電子文檔 |
10 | 查資料。臺賬不全,每缺1種扣3分;臺賬內容不全不清,1處扣1分;檢查全部地質圖紙,圖種不全的,每缺1種扣5分;圖幅不全扣2分,無電子文檔扣2分,未及時更新1處扣1分,圖例、注記不規范1處扣1分;素描圖不全,每缺1處扣3分,要素內容不全1處扣1分;日常用圖中采掘工程及地質內容未及時填繪的1處扣1分 | ||
原始記錄 | 1.有專用原始記錄本,分檔按時間順序保存; 2.記錄內容齊全,字跡、草圖清楚 |
5 | 查資料。記錄本不全,每缺1種扣3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三、預測預報 (10分) |
地質預報 | 地質預報內容符合《煤礦地質工作規定》要求,內容齊全,有年報、月報和臨時性預報,并以年為單位裝訂成冊,歸檔保存 | 10 | 查資料。采掘地點預報不全,每缺1個采掘工作面扣5分,預報內容不符合規定、預報有疏漏、失誤1處扣1分,未經批準1次扣2分;未預報造成工程事故本項不得分 | |
四、瓦斯地質(15分) | 瓦斯地質 | 1.突出礦井及高瓦斯礦井每年編制并至少更新1次各主采煤層瓦斯地質圖,規范填繪瓦斯賦存采掘進度、煤層賦存條件、地質構造、被保護范圍等內容,圖例符號繪制統一,字體規范; 2.采掘工作面距保護邊緣不足50m前,編制發放臨近未保護區通知單,按規定揭露煤層及斷層,探測設計及探測報告及時無誤; 3.根據瓦斯地質圖及時進行瓦斯地質預報 |
15 | 查資料。瓦斯預報錯誤造成工程事故或誤揭煤層及斷層的不得分;未編制下發臨近未保護區通知單的,1次扣2分;未編制揭煤探測設計及探測報告扣5分;其他1項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五、資源回收及儲量管理(20分) | 儲量估算圖 | 有符合《礦山儲量動態管理要求》規定的各種圖紙,內容符合儲量、損失量計算圖要求 | 6 | 查資料。圖種不全,每缺1種扣2分,其他1項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儲量估算成果臺賬 | 有符合《礦山儲量動態管理要求》規定的儲量計算臺賬和損失量計算臺賬,種類齊全、填寫及時、準確,有電子文檔 | 6 | 查資料。每種臺賬至少抽查1本,臺賬不全或未按規定及時填寫的,每缺1種扣2分;臺賬內容不全、數據前后矛盾的,1處扣1分 | ||
統計 管理 |
1.儲量動態清楚,損失量及構成原因等準確; 2.儲量變動批文、報告完整,按時間順序編號、合訂; 3.定期分析回采率,能如實反映儲量損失情況; 4.采區、工作面結束有損失率分析報告; 5.每半年進行1次全礦回采率總結; 6.三年內丟煤通知單完整無缺,按時間順序編號、合訂; 7.采區、工作面回采率符合要求 |
8 | 查資料?;夭陕蔬_不到要求不得分,其他1項不符合要求扣2分 | ||
得分合計: |
項目 | 項目內容 | 基本要求 | 標準 分值 |
評分方法 | 得分 |
一、基礎工作(40分) | 控制系統 | 1.測量控制系統健全,精度符合《煤礦測量規程》要求; 2.及時延長井下基本控制導線和采區控制導線 |
10 | 查資料和現場??刂泣c精度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井下控制導線延長不及時1處扣2分;未按規定敷設相應等級導線或導線精度達不到要求的,1處扣2分 | |
測量重點 | 1.貫通、開掘、放線變更、停掘停采線、過斷層、沖擊地壓帶、突出區域、過空間距離小于巷高或巷寬4倍的相鄰巷道等重點測量工作,執行通知單制度; 2.通知單按規定提前發送到施工單位、有關人員和相關部門 |
10 | 查資料。貫通及過巷通知單未按要求發送、開掘及停頭通知單發放不及時的,1次扣5分;巷道掘進到特殊地段時漏發通知單的,1次扣3分;其他通知單,1處錯誤扣2分,漏發扣3分 | ||
貫通精度 | 貫通精度滿足設計要求,兩井貫通和一井內3000m以上貫通測量工程應有設計,并按規定審批和總結 | 8 | 查資料和現場。兩井間貫通或3000m以上貫通測量工程未編制貫通測量設計書或未經審批、沒有總結的,每缺1項扣3分;貫通后重要方向誤差超過允許偏差值的,1處扣5分 | ||
中腰線標定 | 中腰線標定符合《煤礦測量規程》要求 | 6 | 查資料和現場。掘進方向偏差超過限差1處扣3分 | ||
原始記錄及成果臺賬 | 1.導線測量、水準測量、聯系測量、井巷施工標定、陀螺定向測量等外業記錄本齊全,并分檔按時間順序保存,記錄內容齊全,書寫工整無涂改; 2.測量成果計算資料和臺賬齊全 |
6 | 查資料。無專用記錄本扣2分;無目錄、索引、編號,導致查找困難扣1分;記錄本不全,每缺1種扣3分,無編號1處扣1分;誤差超限1處扣2分;原始記錄內容不全1處扣1分;無測量成果計算資料和標定解算臺賬扣5分,測量成果計算資料和標定解算臺賬中數據不全或錯誤的,1處扣2分 | ||
二、基本礦圖(40分) | 測量礦圖 | 有采掘工程平面圖、工業廣場平面圖、井上下對照圖、井底車場圖、井田區域地形圖、保安煤柱圖、井筒斷面圖、主要巷道平面圖等《煤礦測量規程》規定的基本礦圖 | 20 | 查資料。圖種不全,每缺1種扣4分 | |
礦圖要求 | 1.基本礦圖采用計算機繪制,內容、精度符合《煤礦測量規程》要求; 2.圖符、線條、注記等符合《煤礦地質測量圖例》要求; 3.圖面清潔、層次分明,色澤準確適度,文字清晰,并按圖例要求的字體進行注記; 4.采掘工程平面圖每月填繪1次,井上下對照圖每季度填繪1次,圖面表達和注記無矛盾; 5.數字化底圖至少每季度備份1次 |
20 | 查資料。圖符不符合要求1種扣2分;圖例、注記不規范1處扣0.5分;填繪不及時1處扣2分;無數字化底圖或未按時備份數據扣2分 | ||
三、沉陷觀測控制(20分) | 地表移動 | 1.進行地面沉陷觀測; 2.提供符合礦井情況的有關巖移參數 |
15 | 查資料和現場。未進行地面沉陷觀測扣10分,巖移參數提供不符合要求1處扣3分 | |
資料臺賬 | 1.及時填繪采煤沉陷綜合治理圖; 2.建立地表塌陷裂縫治理臺賬、村莊搬遷臺賬; 3.繪制礦井范圍內受采動影響土地塌陷圖表 |
5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得分合計: |
項目 | 項目內容 | 基本要求 | 標準分值 | 評分方法 | 得分 |
一、水文地質基礎工作(45分) | 基礎工作 | 1.按《煤礦防治水規定》要求進行水文地質觀測; 2.開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工作,發生重大及以上突(透)水事故后,恢復生產前應重新確定; 3.對井田范圍內及周邊礦井采空區位置和積水情況進行調查分析并做好記錄,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
15 | 查資料和現場。水文地質觀測不符合《煤礦防治水規定》1處扣2分;未及時劃分水文地質類型扣5分;采空區有1處積水情況不清楚扣2分;未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扣5分 | |
基礎資料 | 1.有井上、井下和不同觀測內容的專用原始記錄本,記錄規范,保存完好; 2.按《煤礦防治水規定》要求編制水文地質報告、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水文地質補充勘探報告,按規定修編、審批水文地質報告; 3.建立防治水基礎臺賬(含水文鉆孔管理臺賬)和計算機數據庫,并每季度修正1次 |
10 | 查資料。每缺1種報告扣4分,每缺1種臺賬扣2分;無水文鉆孔管理記錄或臺賬記錄不全,1處扣2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水文圖紙 | 1.繪制有礦井充水性圖、礦井涌水量與各種相關因素動態曲線圖、礦井綜合水文地質圖、礦井綜合水文地質柱狀圖、礦井水文地質剖面圖,圖種齊全有電子文檔,圖紙內容全面、準確; 2.在采掘工程平面圖和充水性圖上準確標明井田范圍內及周邊采空區的積水范圍、積水量、積水標高、積水線、探水線、警戒線 |
10 | 查資料。每缺1種圖紙扣3分,圖紙電子文檔缺1種扣2分;圖種內容有矛盾的1處扣1分;積水區及其參數未在采掘工程平面圖和充水性圖上標明的1處扣5分,參數標注有誤的1處扣2分 | ||
水害預報 | 1.年報、月報、臨時預報應包含突水危險性評價和水害處理意見等內容,預報內容齊全、下達及時; 2.在水害威脅區域進行采掘前,應查清水文地質條件,編制水文地質情況分析報告,報告編制、審批程序符合規定; 3.水文地質類型中等及以上的礦井,年初編制年度水害分析預測表及水害預測圖; 4.編制礦井中長期防治水規劃及年度防治水計劃,并組織實施 |
10 | 查資料。因預報失誤造成事故不得分,預報缺1次扣2分,預報不能指導生產的1次扣2分;圖表不符、描述不準確1處扣1分;預報下發不及時1次扣2分;審批、接收手續不齊全1次扣1分;突水危險性評價缺1次扣2分;無年度水害分析圖表扣2分;無中長期防治水規劃或年度防治水計劃扣3分,未組織實施扣5分 | ||
二、防治水工程(50分) | 系統建立 | 1.礦井防排水系統健全,能力滿足《煤礦防治水規定》要求; 2.水文地質類型復雜、極復雜的礦井建立水文動態觀測系統 |
10 | 查資料和現場。防排水系統達不到規定要求不得分;未按規定建觀測系統不得分,系統運行不正???分 | |
技術要求 | 1.井上、井下各項防治水工程有設計方案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按程序審批,工程結束提交總結報告及驗收報告; 2.制定采掘工作面超前探放水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探測資料和記錄齊全; 3.探放水工程設計有單孔設計;井下探放水采用專用鉆機,由專業人員和專職探放水隊伍施工; 4.對井田內井下和地面的所有水文鉆孔每半年進行1次全面排查,記錄詳細; 5.防水煤柱留設按規定程序審批; 6.制定并嚴格執行雨季“三防”措施 |
15 | 查資料和現場。各類防治水工程設計及措施不完善扣5分,未經審批扣3分;驗收、總結報告內容不全1處扣1分;對充水因素不清地段未堅持“有掘必探”扣10分,單孔設計未達到要求扣3分;無定期排查分析記錄,每缺1次扣2分;防水煤柱未按規定程序審批扣3分;未執行雨季“三防”措施扣2分 | ||
工程質量 | 防治水工程質量均符合設計要求 | 15 | 查資料和現場。工程質量未達到設計標準1次扣5分;探放水施工不符合規定1處扣5分;超前探查鉆孔不符合設計1處扣2分 | ||
疏干帶壓開采 | 用物探和鉆探等手段查明疏干、帶壓開采工作面隱伏構造、構造破碎帶及其含(導)水情況,制定防治水措施 | 5 | 查資料和現場。疏干、帶壓開采存在地質構造沒有查明不得分,其他1項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輔助工程 | 1.積水能夠及時排出; 2.按規定及時清理水倉、水溝,保證排水暢通 |
5 | 查現場。排積水不及時,影響生產扣4分;未及時清理水倉、水溝扣1分 | ||
三、水害預警(5分) | 水害預警 | 對斷層水、煤層頂底板水、陷落柱水、地表水等威脅礦井生產的各種水害進行檢測、診斷,發現異常及時預警預控 | 5 | 查資料和現場。未進行水害檢測、診斷或異常情況未及時預警不得分 | |
得分合計: |
項目 | 項目內容 | 基本要求 | 標準分值 | 評分方法 | 得分 |
一、基礎管理(10分) | 組織保障 | 1.按規定設立專門的防沖機構并配備專門防沖技術人員;健全防沖崗位責任制及沖擊地壓分析、監測預警、定期檢查、驗收等制度; 2.沖擊地壓礦井每周召開1次防沖分析會,防沖技術人員每天對防沖工作分析1次 |
10 | 查資料和現場。無管理機構不得分;崗位責任制及沖擊危險性分析、監測預警、檢查驗收制度不全,每缺1項扣2分;人員不足,每缺1人扣1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二、防沖技術(40分) | 技術 支撐 | 1.沖擊地壓礦井應進行煤巖層沖擊傾向性鑒定,開采具有沖擊傾向性的煤層,應進行沖擊危險性評價; 2.沖擊地壓礦井應編制中長期防沖規劃與年度防沖計劃; 3.按規定編制防沖專項設計,按程序進行審批; 4.沖擊危險性預警指標按規定審批; 5.有沖擊地壓危險的采掘工作面有防沖安全技術措施并按規定及時審批 |
20 | 查資料。未進行沖擊傾向性鑒定、沖擊危險性評價,或未編制中長期防沖規劃與年度防沖計劃、無防沖專項設計或未確定沖擊危險性預警指標不得分;工作面設計不符合防沖規定1項扣5分,作業規程中無防沖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扣5分;采掘工作面防沖安全技術措施審批不及時1次扣5分 | |
監測預警 | 1.建立沖擊地壓區域監測和局部監測預警系統,實時監測沖擊危險性; 2.區域監測系統應覆蓋所有沖擊地壓危險區域,經評價沖擊危險程度高的采掘工作面應安裝應力在線監測系統; 3.監測系統運行正常,出現故障時及時處理; 4.監測指標發現異常時,應采用鉆屑法及時進行現場驗證 |
20 | 查資料和現場。未建立區域及局部監測預警系統不得分;監測系統故障處理不及時1次扣2分;區域監測系統布置不合理1處扣1分;發現異常未及時驗證1次扣3分 | ||
三、防沖措施 (30分) |
區域防沖措施 | 沖擊地壓礦井開拓方式、開采順序、巷道布置、采煤工藝等符合規定;保護層采空區原則不留煤柱,留設煤柱時,按規定審批 | 10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5分 | |
局部防沖 措施 |
1.鉆機等各類裝備滿足礦井防沖工作需要; 2.實施鉆孔卸壓時,鉆孔直徑、深度、間距等參數應在設計中明確規定,鉆孔直徑不小于100mm,并制定安全防護措施; 3.實施爆破卸壓時,裝藥方式、裝藥長度、裝藥量、封孔長度以及連線方式、起爆方式等參數應在設計中明確規定,并制定安全防護措施; 4.實施煤層預注水時,注水方式、注水壓力、注水時間等應在設計中明確規定; 5.有沖擊地壓危險的采煤工作面推進速度應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并執行; 6.沖擊地壓危險工作面實施解危措施后,應進行效果檢驗 |
20 | 查資料和現場。不落實防沖措施不得分;1項落實不到位扣5分 | ||
四、防護措施 (10分) |
安全防護 | 1.煤層爆破作業的躲炮距離不小于300m; 2.沖擊危險區采取限員、限時措施,設置壓風自救系統,設立醒目的防沖警示牌、防沖避災路線圖; 3.沖擊地壓危險區存放的設備、材料應采取固定措施,碼放高度不應超過0.8m;大型設備、備用材料應存放在采掘應力集中區以外; 4.沖擊危險區各類管路吊掛高度不應高于0.6m,電纜吊掛應留有垂度; 5.U型鋼支架卡纜、螺栓等采取防崩措施; 6.加強沖擊地壓危險區巷道支護,采煤工作面兩巷超前支護范圍和支護強度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7.嚴重沖擊地壓危險區域采掘工作面作業人員佩戴個人防護裝備 |
10 | 查現場和資料。爆破作業躲炮時間和距離不符合要求1次扣2分;未采取限員限時措施扣5分;未設置壓風自救系統扣5分,壓風自救系統不完善1處扣2分;圖牌板不全,每缺1塊扣2分;懸掛不醒目、不規范1處扣2分;通信線路未防護扣4分;巷道不暢通1處扣2分,設備材料碼放、管線吊掛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錨索、U型鋼支架卡纜、螺栓等未采取防崩措施1處扣2分;有沖擊地壓危險的采掘工作面作業人員未佩戴個人防護裝備,發現1人扣1分 | |
五、基礎資料 (10分) |
臺帳資料 | 1.作業規程中防沖措施編制內容齊全、規范,圖文清楚、保存完好,執行、考核記錄齊全; 2.建立鉆孔、爆破、注水等施工參數臺賬,上圖管理; 3.現場作業記錄齊全、真實、有據可查,報表、階段性工作總結齊全、規范; 4.建立沖擊地壓記錄卡和統計表 |
10 | 查資料。防沖措施內容不齊全1處扣2分,內容不規范1處扣1分;未建立臺賬或未上圖管理扣5分,臺賬和圖紙不全,每缺1次扣1分;現場作業記錄、報表、階段性工作總結等不齊全1項扣2分;發生沖擊地壓不及時上報、無記錄或瞞報不得分 | |
得分合計: |
項目 | 項目內容 | 基本要求 | 標準分值 | 評分方法 | 得分 |
一、基礎管理(15分) | 監測 | 采煤工作面實行頂板動態和支護質量監測,進、回風巷實行頂板離層觀測;有相關監測、觀測記錄,資料齊全 | 3 | 查現場和資料。未開展動態監測、觀測和無記錄資料不得分,記錄資料缺1項扣0.5分 | |
規程 措施 |
1.作業規程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等要求。采煤工作面地質條件發生變化時,及時修改作業規程或補充安全技術措施; 2.礦總工程師組織人員定期對作業規程貫徹實施情況進行復審,且有復審意見; 3.工作面安裝、初次放頂、強制放頂、收尾、回撤、過地質構造帶、過老巷、過煤柱、過冒頂區,以及托偽頂開采時,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實施; 4.作業規程中支護方式的選擇、支護強度的計算有依據; 5.作業規程中各種附圖完整規范; 6.放頂煤開采工作面開采設計制定有防瓦斯、防滅火、防水等災害治理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按規定進行審批和驗收 |
5 | 查資料和現場。內容不全,每缺1項扣1分,1項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
管理 制度 |
1.有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有工作面頂板管理制度,有支護質量檢查、頂板動態監測和分析制度,有變化管理制度; 3.有采煤作業規程編制、審批、復審、貫徹、實施制度; 4.有工作面機械設備檢修保養制度、乳化液泵站管理制度、文明生產管理制度、有工作面支護材料設備配件備用制度等 |
3 | 查資料。制度不全,每缺1項扣1分,1項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
支護材料 | 支護材料有管理臺賬,單體液壓支柱完好,使用期限超過8個月后,應進行檢修和壓力試驗,記錄齊全;現場備用支護材料和備件符合作業規程要求 | 2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采煤機械化 | 采煤工作面采用機械化開采 | 2 | 查現場。未使用機械化開采不得分 | ||
二、崗位規范(5分) | 專業技能 | 管理和技術人員掌握相關的崗位職責、管理制度、技術措施,作業人員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作業規程相關內容和安全技術措施 | 2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規范作業 | 1.現場作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掌握本崗位相應的操作規程和安全措施,操作規范,無“三違”行為 2.作業前進行安全確認; 3.零星工程施工有針對性措施、有管理人員跟班 |
3 | 查現場和資料。發現“三違”不得分,其他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三、質量與安全(50分) | 頂板管理 | 1.工作面液壓支架初撐力不低于額定值的80%,有現場檢測手段;單體液壓支柱初撐力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 | 4 | 查現場。沿工作面均勻選10個點現場測定, 1點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2.工作面支架中心距(支柱間排距)誤差不超過100mm,側護板正常使用,架間間隙不超過100mm(單體支柱間距誤差不超過100mm);支架(支柱)不超高使用,支架(支柱)高度與采高相匹配,控制在作業規程規定的范圍內,支架的活柱行程不小于200mm(企業特殊定制支架、支柱以其技術指標為準) | 4 | 查現場。沿工作面均勻選10個點現場測定,1點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3.液壓支架接頂嚴實,相鄰支架(支柱)頂梁平整,無明顯錯茬(不超過頂梁側護板高的2/3),支架不擠不咬;采高大于3.0m或片幫嚴重時,應有防片幫措施;支架前梁(伸縮梁)梁端至煤壁頂板垮落高度不大于300mm。高檔普采(炮采)工作面機道梁端至煤壁頂板垮落高度不大于200mm,超過200mm時采取有效措施 | 2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4.支架頂梁與頂板平行,最大仰俯角不大于7°;支架垂直頂底板,歪斜角不大于5°;支柱垂直頂底板,仰俯角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 2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5.工作面液壓支架(支柱頂梁)端面距符合作業規程規定。工作面“三直一平”,液壓支架(支柱)排成一條直線,其偏差不超過50mm。工作面傘檐長度大于1m時,其最大突出部分,薄煤層不超過150mm,中厚以上煤層不超過200mm;傘檐長度在1m及以下時,最突出部分薄煤層不超過200mm,中厚煤層不超過250mm | 4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6.工作面內液壓支架(支柱)編號管理,牌號清晰 | 2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7.工作面內特殊支護齊全;局部懸頂和冒落不充分的,懸頂面積小于10m2時應采取措施,懸頂面積大于10m2時應進行強制放頂。特殊情況下不能強制放頂時,應有加強支護的可靠措施和礦壓觀測監測手段 | 2 | 查現場和資料。1處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8.不隨意留頂煤、底煤開采,留頂煤、托夾矸開采時,制定專項措施 | 2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留頂煤、托夾矸回采時無專項措施不得分 | |||
9.工作面因頂板破碎或分層開采,需要鋪設假頂時,按照作業規程的規定執行 | 2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10.工作面控頂范圍內頂底板移近量按采高不大于100mm/m;底板松軟時,支柱應穿柱鞋,鉆底小于100mm;工作面頂板不應出現臺階式下沉 | 2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11.堅持開展工作面工程質量、頂板管理、規程落實情況的班評估工作,記錄齊全,并放置在井下指定地點 | 2 | 查現場和資料。未進行班評估不得分,記錄不符合要求的1處扣0.5分 | |||
安全出口與端頭支護 | 1.工作面安全出口暢通,人行道寬度不小于0.8m,綜采(放)工作面安全出口高度不低于1.8m,其他工作面不低于1.6m。工作面兩端第一組支架與巷道支護間距不大于0.5m,單體支柱初撐力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 4 | 查現場。1處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2. 條件適宜時,使用工作面端頭支架和兩巷超前支護液壓支架 | 1 | 查現場。1處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3.進、回風巷超前支護距離不小于20m,支柱柱距、排距允許偏差不大于100mm,支護形式符合作業規程規定;進、回風巷與工作面放頂線放齊(沿空留巷除外),控頂距應在作業規程中規定;擋矸有效 | 4 | 查現場和資料。超前支護距離不符合要求不得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
4.架棚巷道超前替棚距離、錨桿、錨索支護巷道退錨距離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 2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安全設施 | 1.各轉載點有噴霧滅塵裝置,帶式輸送機機頭、乳化液泵站、配電點等場所消防設施齊全 | 3 | 查現場。1處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
2.設備轉動外露部位、溜煤眼及煤倉上口等人員通過的地點有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 | 2 | 查現場。1處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3.單體液壓支柱有防倒措施;工作面傾角大于15º時,液壓支架有防倒、防滑措施,其他設備有防滑措施;傾角大于25º時,有防止煤(矸)竄出傷人的措施 | 3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4.行人通過的輸送機機尾設蓋板;輸送機行人跨越處有過橋;工作面刮板輸送機信號閉鎖符合要求 | 2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5.破碎機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 | 1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四、機電設備(20分) | 設備選型 | 1.支護裝備(泵站、支架及支柱)滿足設計要求 | 2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2.生產裝備選型、配套合理,滿足設計生產能力需要 | 2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3.電氣設備滿足生產、支護裝備安全運行的需要 | 2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設備管理 | 1.泵站: (1)乳化液泵站完好,綜采工作面乳化液泵壓力不小于30MPa,炮采、高檔普采工作面乳化液泵壓力不小于18MPa,乳化液(濃縮液)濃度符合產品技術標準要求,并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 (2)液壓系統無漏、竄液,部件無缺損,管路無擠壓;注液槍完好,控制閥有效; (3)采用電液閥控制時,凈化水裝置運行正常,水質、水量滿足要求; (4)各種液壓設備及輔件合格、齊全、完好,控制閥有效,耐壓等級符合要求,操縱閥手把有限位裝置 |
4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2.采(刨)煤機: (1)采(刨)煤機完好; (2)采煤機有停止工作面刮板輸送機的閉鎖裝置; (3)采(刨)煤機設置甲烷斷電儀或者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且靈敏可靠; (4)采(刨)煤機截齒、噴霧裝置、冷卻系統符合規定,內外噴霧有效; (5)采(刨)煤機電氣保護齊全可靠; (6)刨煤機工作面至少每隔30m裝設能隨時停止刨頭和刮板輸送機的裝置或向刨煤機司機發送信號的裝置;有刨頭位置指示器; (7)大中型采煤機使用軟啟動控制裝置; (8)采煤機具備遙控控制功能 |
3 | 查現場和資料。第(1)~(6)項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第(7)~(8)項不符合要求1處扣0.1分 |
|||
3.刮板輸送機、轉載機、破碎機: (1)刮板輸送機、轉載機、破碎機完好; (2)使用刨煤機采煤、工作面傾角大于12°時,配套的刮板輸送機裝設防滑、錨固裝置; (3)刮板輸送機機頭、機尾固定可靠; (4)刮板輸送機、轉載機、破碎機的減速器與電動機軟連接或采用軟啟動控制,液力偶合器不使用可燃性傳動介質(調速型液力偶合器不受此限),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 (5)刮板輸送機安設有能發出停止和啟動信號的裝置; (6)刮板輸送機、轉載機、破碎機電氣保護齊全可靠,電機采用水冷方式時,水量、水壓符合要求。 |
2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4.帶式輸送機: (1)帶式輸送機完好,機架、托輥齊全完好,膠帶不跑偏; (2)帶式輸送機電氣保護齊全可靠; (3)帶式輸送機的減速器與電動機采用軟連接或軟啟動控制,液力偶合器不使用可燃性傳動介質(調速型液力偶合器不受此限),并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 (4)使用阻燃、抗靜電膠帶,有防打滑、防堆煤、防跑偏、防撕裂保護裝置,有溫度、煙霧監測裝置,有自動灑水裝置; (5)帶式輸送機機頭、機尾固定牢固,機頭有防護欄,有防滅火器材,機尾使用擋煤板、有防護罩。在大于16°的斜巷中帶式輸送機設置防護網,并采取防止物料下滑、滾落等安全措施; (6)連續運輸系統有連鎖、閉鎖控制裝置,全線安設有通信和信號裝置; (7)上運式帶式輸送機裝設防逆轉裝置和制動裝置,下運式帶式輸送機裝設軟制動裝置和防超速保護裝置; (8)帶式輸送機安設沿線急停裝置; (9)帶式輸送機系統宜采用無人值守集中綜合智能控制方式 |
2 | 查現場和資料。第(1)~(8)項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第(9)項不符合要求扣0.1分 | |||
5.輔助運輸設備完好,制動可靠,安設符合要求,聲光信號齊全;軌道鋪設符合要求;鋼絲繩及其使用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檢驗合格 | 1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6.通信系統暢通可靠,工作面每隔15m及變電站、乳化液泵站、各轉載點有語音通信裝置;監測、監控設備運行正常,安設位置符合規定 | 1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7.小型電器排列整齊,干凈整潔,性能完好;機電設備表面干凈,無浮煤積塵;移動變電站完好;接地線安設規范;開關上架,電氣設備不被淋水;移動電纜有吊掛、拖曳裝置 | 1 | 查現場。1處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五、文明生產(10分) | 面外環境 | 1.電纜、管線吊掛整齊,泵站、休息地點、油脂庫、帶式輸送機機頭和機尾等場所有照明;圖牌板(工作面布置圖、設備布置圖、通風系統圖、監測通信系統圖、供電系統圖、工作面支護示意圖、正規作業循環圖表、避災路線圖;炮采工作面增設炮眼布置圖、爆破說明書等)齊全、清晰整潔;巷道每隔100m設置醒目的里程標志 | 2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項扣1分 | |
2.進、回風巷支護完整,無失修巷道;設備、物料與膠帶、軌道等的安全距離符合規定,設備上方與頂板距離不小于0.3m | 3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項扣1分 | |||
3.巷道及硐室底板平整,無浮碴及雜物、無淤泥、無積水;管路、設備無積塵;物料分類碼放整齊,有標志牌,設備、物料放置地點與通風設施距離大于5m | 2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項扣1分 | |||
面內環境 | 工作面內管路敷設整齊,支架內無浮煤、積矸,照明符合規定。 | 3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項扣1分 | ||
得分合計: |
項目 | 項目內容 | 基本要求 | 標準分值 | 評分方法 | 得分 |
一、生產組織(5分) | 機械化程度 | 1.煤巷、半煤巖巷綜合機械化程度不低于50%; 2.條件適宜的巖巷宜采用綜合機械化掘進; 3.采用機械裝、運煤(矸); 4.材料、設備采用機械運輸,人工運料距離不超過300m |
2 | 查資料和現場。煤巷、半煤巖巷綜合機械化程度不符合要求、沒有采用機械化裝運煤(矸)不得分,條件適宜的巖巷沒有采用綜掘的扣0.1分,人工運料距離超過規定每增加20m,扣0.1分 | |
勞動組織 | 1.掘進作業應按循環作業圖表施工; 2.完成考核周期內進尺計劃; 3.掘進隊伍工種配備滿足作業要求 |
3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項扣1分 | ||
二、設備管理(15分) | 掘進機械 | 1.掘進施工機(工)具完好; 2.掘進機械設備完好,截割部運行時人員不在截割臂下停留和穿越,機身與煤(巖)壁之間不站人;綜掘機鏟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無人時方可啟動,停止工作和交接班時按要求停放綜掘機,將切割頭落地,并切斷電源;移動電纜有吊掛、拖曳、收放、防拔脫裝置,并且完好;掘進機、掘錨一體機、連續采煤機、梭車、錨桿鉆車裝設甲烷斷電儀或者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3.使用掘進機、掘錨一體機、連續采煤機掘進時,開機、退機、調機時發出報警信號,設備非操作側設有急停按鈕(連續采煤機除外),有前照明和尾燈;內外噴霧使用正常; 4.安裝機載照明的掘進機后配套設備(如錨桿鉆車等)啟動前開啟照明; 5.耙裝機裝設有封閉式金屬擋繩欄和防耙斗出槽的護欄,固定鋼絲繩滑輪的錨樁及其孔深和牢固程度符合作業規程規定,機身和尾輪應固定牢靠;上山施工傾角大于20°時,在司機前方設有護身柱或擋板,并在耙裝機前增設固定裝置;在斜巷中使用耙裝機時有防止機身下滑的措施。耙裝機距工作面的距離符合作業規程規定。耙裝機作業時有照明。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和有煤塵爆炸危險性的礦井煤巷、半煤巖巷掘進工作面和石門揭煤工作面,不使用鋼絲繩牽引的耙裝機 |
8 | 查現場和資料。掘進機械設備不完好或違反規定使用鋼絲繩牽引的耙裝機不得分;綜掘機運行時有人員在截割臂下停留和穿越、機身與煤(巖)壁之間站人扣5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運輸系統 | 1.后運配套系統設備設施能力匹配; 2.運輸設備完好,電氣保護齊全可靠; 3.刮板輸送機、帶式輸送機減速器與電動機實現軟啟動或軟連接,液力偶合器不使用可燃性傳動介質(調速型液力偶合器不受此限),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開關上架,電氣設備不被淋水;機頭、機尾固定牢固;行人跨越處設過橋; 4.帶式輸送機膠帶阻燃和抗靜電性能符合規定,有防打滑、防跑偏、防堆煤、防撕裂等保護裝置,裝設溫度、煙霧監測裝置和自動灑水裝置;機頭、機尾應有安全防護設施;機頭處有防滅火器材;連續運輸系統安設有連鎖、閉鎖控制裝置,沿線安設有通信和信號裝置;采用集中綜合智能控制方式;上運時裝設防逆轉裝置和制動裝置,下運時裝設軟制動裝置且裝設有防超速保護裝置;大于16º的斜巷中使用帶式輸送機設置防護網,并采取防止物料下滑、滾落等安全措施;機頭尾處設置有掃煤器;支架編號管理;托輥齊全、運轉正常; 5.軌道運輸設備安設符合要求,制動可靠,聲光信號齊全;軌道鋪設符合要求;鋼絲繩及其使用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其他輔助運輸設備符合規定 |
7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三、技術保障(10分) | 監測控制 | 1.煤巷、半煤巖巷錨桿、錨索支護巷道進行頂板離層觀測,并填寫記錄牌板;進行圍巖觀測并分析、預報; 2.根據地質及水文地質預報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落實到位; 3. 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
2 | 查現場和資料。1項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現場圖牌板 | 作業場所安設巷道平面布置圖、施工斷面圖、炮眼布置圖、爆破說明書(斷面截割軌跡圖)、正規循環作業圖表等,圖牌板內容齊全、圖文清晰、正確、保護完好,安設位置便于觀看 | 3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規程措施 | 1.作業規程編制、審批符合要求,礦總工程師定期組織對作業規程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地質及水文地質條件發生較大變化時,及時修改完善作業規程或補充安全措施并組織實施; 2.作業規程中明確巷道施工工藝、臨時支護及永久支護的形式和支護參數、永久支護距掘進工作面的距離等,并制定防止冒頂、片幫的安全措施; 3.巷道開掘、貫通前組織現場會審并制定專門措施; 4.過采空區、老巷、斷層、破碎帶和巖性突變地帶等應有針對性措施 |
5 | 查資料和現場。無作業規程、審批手續不合格或無措施施工的扣5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四、崗位規范(10分) | 專業技能 | 1.建立并執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管理和技術人員掌握作業規程,作業人員熟知本崗位操作規程和作業規程相關內容 |
5 | 查資料和現場。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全,每缺1個崗位扣2分, 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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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作業 | 1.現場作業人員按操作規程及作業規程、措施施工; 2.無“三違”行為; 3.零星工程有針對性措施,有管理人員跟班; 4.作業前進行安全確認 |
5 | 查現場和資料。發現“三違”行為不得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五、工程質量與安全(50分) | 保障機制 | 1.建立工程質量考核制度,各種檢查有現場記錄; 2.有班組檢查驗收記錄 |
5 | 查現場和資料。班組無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記錄不得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
安全管控 | 1.永久支護距掘進工作面距離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2.執行敲幫問頂制度,無空頂作業,空幫距離符合規程規定; 3.臨時支護形式、數量、安裝質量符合作業規程要求; 4.架棚支護棚間裝設有牢固的撐桿或拉桿,可縮性金屬支架應用金屬拉桿,距掘進工作面10m內架棚支護爆破前進行加固; 5.無失修巷道,運輸設備完好、各種安全設施齊全可靠; 6.壓風、供水系統壓力等符合施工要求 |
10 | 查現場。出現空頂作業不得分,不按規程、措施施工1處扣3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規格質量 | 1.巷道凈寬誤差符合以下要求:錨網(索)、錨噴、鋼架噴射混凝土巷道有中線的0mm~100mm,無中線的-50mm~200mm;剛性支架、預制混凝土塊、鋼筋混凝土弧板、鋼筋混凝土巷道有中線的0mm~50mm,無中線的-30mm~80mm;可縮性支架巷道有中線的0mm~100mm,無中線的-50mm~100mm | 12 | 查現場。按表7-2取不少于3個檢查點現場檢查,測點1處不符合要求但不影響安全使用的扣0.5分,影響安全使用的扣3分 | ||
2.巷道凈高誤差符合以下要求:錨網背(索)、錨噴巷道有腰線的0mm~100mm,無腰線的-50mm~200mm;剛性支架巷道有腰線的-30mm~50mm,無腰線的-30 mm~50mm;鋼架噴射混凝土、可縮性支架巷道-30mm ~100mm;裸體巷道有腰線的0mm~150mm,無腰線的-30mm~200mm;預制混凝土、鋼筋混凝土弧板、鋼筋混凝土有腰線的0mm~50mm,無腰線的-30mm~80mm | 查現場。按表7-2取不少于3個檢查點檢查,測點不符合要求但不影響安全使用的1處扣0.5分,影響安全使用的1處扣3分 | ||||
3.巷道坡度偏差不得超過±1‰ | 查現場。按表7-2取不少于3個檢查點檢查,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4.巷道水溝誤差應符合以下要求:中線至內沿距離-50mm~50mm,腰線至上沿距離-20mm~20mm,深度、寬度-30mm~30mm,壁厚-10mm | 查現場。按表7-2取不少于3個檢查點現場檢查,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內在質量 | 1.錨噴巷道噴層厚度不低于設計值90%(現場每25m打一組觀測孔,一組觀測孔至少3個且均勻布置),噴射混凝土的強度符合設計要求,基礎深度不小于設計值的90% | 13 | 查現場和資料。未檢查噴射混凝土強度扣6分,無觀測孔扣2分,噴層厚度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
2.光面爆破眼痕率符合以下要求:硬巖不小于80%、中硬巖不小于50%、軟巖周邊成型符合設計輪廓;煤巷、半煤巖巷道超(欠)挖不超過3處(直徑大于500mm,深度:頂大于250mm、幫大于200mm) | 查現場和資料。沒有進行眼痕檢查扣3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
3.錨網索巷道錨桿(索)安裝、螺母扭矩、抗拔力、網的鋪設連接符合設計要求,錨桿(索)的間、排距偏差-100 mm~100mm,錨桿露出螺母長度10mm~50mm(全螺紋錨桿10mm~100mm),錨索露出鎖具長度150mm~250mm,錨桿與井巷輪廓線切線或與層理面、節理面裂隙面垂直,最小不小于75°,抗拔力、預應力不小于設計值的90% | 查現場。錨桿螺母扭矩連續3個不符合要求扣5分,抗拔力、預應力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
4.剛性支架、鋼架噴射混凝土、可縮性支架巷道偏差符合以下要求:支架間距不大于50mm、梁水平度不大于40mm、支架梁扭距不大于50mm、立柱斜度不大于1°,水平巷道支架前傾后仰不大于1°,柱窩深度不小于設計值;撐(或拉)桿、墊板、背板的位置、數量、安設形式符合要求;傾斜巷道每增加5°支架迎山角增加1° | 查現場。按表7-2取不少于3個檢查點現場檢查,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材料質量 | 1.各種支架及其構件、配件的材質、規格,及背板和充填材質、規格符合設計要求; 2.錨桿(索)的桿體及配件、網、錨固劑、噴漿材料等材質、品種、規格、強度等符合設計要求 |
10 | 查資料和現場?,F場使用不合格材料不得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六、文明生產 (10分) |
燈光照明 | 轉載點、休息地點、車場、圖牌板及硐室等場所照明符合要求 | 3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作業環境 | 1.現場整潔,無浮渣、淤泥、積水、雜物等,設備清潔,物料分類、集中碼放整齊,管線吊掛規范; 2.材料、設備標志牌齊全、清晰、準確,設備擺放、物料碼放與膠帶、軌道等留有足夠的安全間隙; 3.巷道至少每100m設置醒目的里程標志 |
7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得分合計: |
序號 | 項目 | 選檢查點的規定 | 選測點的規定 | 測點示意圖 |
1 | 立井 井筒 |
工序驗收:每個循環設1個; 中間、竣工驗收:不少于3個,間距不大于20m |
每一個檢查點斷面的井壁上應均勻設8個測點,其中2個測點應設在與永久提升容器最小距離的井壁上 | ![]() |
2 | 斜井井筒巷道硐室 | 工序驗收:每個循環設1個; 中間、竣工驗收:不應少于3個,間距不大于25m |
拱形(含半圓拱和三心拱)斷面:每一檢查點上應設10個測點,其中:拱頂和兩拱肩各設1個測點;兩墻的上、中、下各設1個測點(無中線測全寬);底板中部設1個測點(無腰線測全高) | ![]() |
圓形斷面:每一個檢查點上應設4個測點,其中:上、下、左、右各設1個測點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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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形斷面和矩形斷面:每一個檢查點上應設8個測點,其中:頂和底板各設一個測點(無腰線測全高);兩墻的上、中、下各設一個測點(無中線測全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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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鋪軌 | 不應少于3個,間距不應大于50m |
項目 | 項目 內容 |
基本要求 | 標準分值 | 評分方法 | 得分 |
一、設備與指標(15分) | 設備 證標 |
1.機電設備有產品合格證; 2.納入安標管理的產品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使用地點符合規定; 3.防爆設備有防爆合格證 |
4 | 查現場和資料。1臺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設備 完好 |
機電設備綜合完好率不低于90% | 3 | 查現場和資料。每降低1個百分點扣0.5分 | ||
固定 設備 |
大型在用固定設備完好 | 2 | 查現場和資料。1臺不完好不得分 | ||
小型 電器 |
小型電器設備完好率不低于95% | 1.5 | 查現場和資料。每降低1個百分點扣0.5分 | ||
礦燈 | 在用礦燈完好率100%,使用合格的雙光源礦燈。完好礦燈總數應多出常用礦燈人數的10%以上 | 1.5 | 查現場和資料。井下發現1盞紅燈扣0.3分,1盞滅燈、不合格燈不得分,完好礦燈總數未滿足要求不得分 | ||
機電事故率 | 機電事故率不高于1% | 1 | 查資料。機電事故率達不到要求不得分 | ||
設備待修率 | 設備待修率不高于5% | 1 | 查現場和資料。設備待修率每增加1個百分點扣0.5分 | ||
設備 大修 改造 |
設備更新改造按計劃執行,設備大修計劃應完成90%以上 | 1 | 查資料。無更新改造年度計劃或未完成不得分;無大修計劃或計劃完成率全年低于90%,上半年低于30%不得分 | ||
二、煤礦機械(20分) | 主提升 (立斜井絞車) 系統 |
1.提升系統能力滿足礦井安全生產需要; 2.各種安全保護裝置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3.立井提升裝置的過卷過放、提升容器和載荷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4.提升裝置、連接裝置及提升鋼絲繩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5.制動裝置可靠,副井及負力提升的系統使用可靠的電氣制動; 6.立井井口及各水平阻車器、安全門、搖臺等與提升信號閉鎖; 7.提升速度大于3m/s的立井提升系統內,安設有防撞梁和緩沖托罐裝置;單繩纏繞式雙滾筒絞車安設有地鎖和離合器閉鎖; 8.斜井提升制動減速度達不到要求時應設二級制動裝置; 9.提升系統通信、信號裝置完善,主副井絞車房有能與礦調度室直通電話; 10.上、下井口及各水平安設有攝像頭,機房有視頻監視器; 11.機房安設有應急照明裝置; 12.使用低耗、先進、可靠的電控裝置; 13.主井提升宜采用集中遠程監控,可不配司機值守,但應設圖像監視,并定時巡檢 |
5 | 查現場和資料。第1~9項提人絞車1處不符合要求“煤礦機械”大項不得分,其他絞車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第10、11項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其他項不符合要求1處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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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提升 (帶式 輸送機) 系統 |
1.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 ⑴運輸能力滿足礦井、采區安全生產需要,人貨不混乘,不超速運人; ⑵各種保護裝置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⑶在輸送機全長任何地點裝設便于搭乘人員或其他人員操作的緊急停車裝置; ⑷上、下人地點設聲光信號、語音提示和自動停車裝置,卸煤口及終點下人處設有防止人員墜入及進入機尾的安全設施和保護; ⑸上、下人和裝、卸載處裝設有攝像頭,機房有視頻監視器; ⑹輸送帶、滾筒、托輥等材質符合規定,滾筒、托輥轉動靈活,帶面無損壞、漏鋼絲等現象; ⑺機房安設有與礦調度室直通電話; ⑻使用低耗、先進、可靠的電控裝置; ⑼采用集中遠程監控,實現無人值守 |
4 | 查現場和資料。 第⑴~⑸項提人帶式輸送機1處不符合要求扣4分,其他帶式輸送機1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第⑹、⑺項1處不符合要求扣0.5分,其他項1處不符合要求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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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滾筒驅動帶式輸送機: ⑴運輸能力滿足礦井、采區安全生產需要; ⑵電動機保護齊全可靠; ⑶裝設有防滑、防跑偏、防堆煤、防撕裂和輸送帶張緊力下降保護裝置,以及溫度、煙霧監測和自動灑水裝置; ⑷上運運輸機裝設防逆轉和制動裝置,下運運輸機裝設有軟制動裝置且裝設防超速裝置; ⑸減速器與電動機采用軟連接或采用軟啟動控制,液力偶合器不使用可燃性傳動介質(調速型液力偶合器不受此限); ⑹輸送帶、滾筒、托輥等材質符合規定,滾筒、托輥轉動靈活,帶面無損壞、漏鋼絲等現象; ⑺傾斜井巷使用的鋼絲繩芯輸送機有鋼絲繩芯及接頭狀態檢測裝備; ⑻鋼絲繩芯輸送機設有沿線緊急停車、閉鎖裝置,裝、卸載處設有攝像頭; ⑼機頭、機尾及搭接處設有照明,轉動部位設有防護欄和警示牌,行人跨越處設有過橋; ⑽連續運輸系統安設有連鎖、閉鎖控制裝置,沿線安設有通信和信號裝置; ⑾集中控制硐室安設有與礦調度室直通電話; ⑿使用低耗、先進、可靠的電控裝置; ⒀采用集中遠程監控,實現無人值守 |
查現場和資料。 第⑴~⑻項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第⑼~⑾項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其他項不符合要求1處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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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通 風機 系統 |
1.主要通風機性能滿足礦井通風安全需要; 2.電動機保護齊全、可靠; 3.使用在線監測裝置,并且具備通風機軸承、電動機軸承、電動機定子繞組溫度檢測和超溫報警功能,具備振動監測及報警功能; 4.每月倒機、檢查1次; 5.安設有與礦調度室直通的電話; 6.機房設有水柱計、電流表、電壓表等儀表,并定期校準; 7.機房安設應急照明裝置; 8.使用低耗、先進、可靠的電控裝置 |
2 | 查現場和資料。第1~6項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第7項不符合要求扣0.5分,其他項不符合要求1處扣0.1分 | ||
壓風 系統 |
1. 供風能力滿足礦井安全生產需要; 2.壓縮機、儲氣罐及管路設置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和《特種設備安全法》等規定; 3.電動機保護齊全可靠; 4.壓力表、安全閥、釋壓閥設置齊全有效,定期校準; 5.油質符合規定,有可靠的斷油保護; 6.水冷壓縮機水質符合要求,有可靠斷水保護; 7.風冷壓縮機冷卻系統及環境符合規定; 8.溫度保護齊全、可靠,定值準確; 9.井下壓縮機運轉時有人監護; 10.機房安設有應急照明裝置; 11.使用低耗、先進、可靠的電控裝置; 12.地面壓縮機采用集中遠程監控,實現無人值守 |
2 | 查現場和資料。第1~9項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第10項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其他項不符合要求1處扣0.1分 | ||
排水 系統 |
1. 礦井及采區主排水系統: ⑴排水能力滿足礦井、采區安全生產需要; ⑵泵房及出口,水泵、管路及配電、控制設備,水倉蓄水能力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⑶有可靠的引水裝置; ⑷設有高、低水位聲光報警裝置; ⑸電動機保護裝置齊全、可靠; ⑹排水設施、水泵聯合試運轉、水倉清理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⑺ 水泵房安設有與礦調度室直通電話; ⑻ 各種儀表齊全,及時校準; ⑼ 使用低耗、先進、可靠的電控裝置; ⑽ 采用集中遠程監控,實現無人值守。 2.其他排水地點: ⑴ 排水設備及管路符合規定要求; ⑵ 設備完好,保護齊全、可靠; ⑶ 排水能力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⑷ 使用小型自動排水裝置 |
4 | 查現場和資料。第1項中的第⑴~⑺小項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其他項不符合要求1處扣0.1分;第2項中的第⑴~⑶項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第⑷項不符合要求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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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 發電 系統 |
1.抽采泵出氣側管路系統裝設防回火、防回氣、防爆炸的安全裝置; 2.根據輸送方式的不同,設置甲烷、流量、壓力、溫度、一氧化碳等各種監測傳感器; 3.超溫、斷水等保護齊全、可靠; 4.壓力表、水位計、溫度表等儀器儀表齊全、有效;5.機房安設有應急照明; 6.電氣設備防爆性能符合要求,保護齊全可靠; 7.閥門裝置靈活; 8.機房有防煙火、防靜電、防雷電措施 |
1.5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地面 供熱 降溫 系統 |
1.熱水鍋爐: ⑴安設有溫度計、安全閥、壓力表、排污閥; ⑵按規定安設可靠的超溫報警和自動補水裝置; ⑶系統中有減壓閥,熱水循環系統定壓措施和循環水膨脹裝置可靠,有高低壓報警和連鎖保護; ⑷停電保護、電動機及其他各種保護靈敏可靠; ⑸有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和年檢報告; ⑹安全閥、儀器儀表按規定檢驗,有檢驗報告; ⑺水質合格,有檢驗報告 2.蒸汽鍋爐: ⑴安設有雙色水位計或兩個獨立的水位表; ⑵按規定安設可靠的高低水位報警和自動補水裝置; ⑶按規定安設壓力表、安全閥、排污閥; ⑷按規定安設可靠的超壓報警器和連鎖保護裝置; ⑸溫度保護、熄火保護、停電自鎖保護以及電動機和其他各種保護靈敏、可靠; ⑹有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和年檢報告; ⑺安全閥、儀器儀表按規定檢驗,有檢驗報告。 ⑻水質合格,有檢驗報告 3.熱風爐: ⑴安設有防火門和柵欄,有防煙、防火、超溫安全連鎖保護裝置,有CO檢測和灑水裝置; ⑵電動機及其他各種保護靈敏、可靠; ⑶出風口處電纜有防護措施; ⑷鍋爐距離入風井口不少于20米; ⑸有國家或者當地煤炭安全監察部門頒發的安全性能合格證 4.地面降溫系統: ⑴設備完好; ⑵各類保護齊全可靠; ⑶各種閥門、安全閥靈活可靠; ⑷儀表正常,有檢驗報告; ⑸水質合格,有化驗記錄 |
1.5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三、煤礦電氣(30分) | 地面 供電 系統 |
1.有供電設計及供電系統圖,供電能力滿足礦井安全生產需要; 2.礦井供電主變壓器運行方式符合規定; 3.主要通風機、提升人員的絞車、抽采瓦斯泵、壓風機以及地面安全監控中心等主要設備供電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4.各種保護設置齊全、定值準確、動作靈敏可靠,高壓配出側裝設有選擇性的接地保護; 5.變電所有可靠的操作電源; 6.直供電機開關或帶有電容器的開關有欠壓保護; 7.高壓開關柜具有防止帶電合閘、防止帶接地合閘、防止誤入帶電間隔、防止帶電合接地線、防止帶負荷拉刀閘和通信功能; 8.反送電開關柜加鎖且有明顯標志; 9.礦井6000V及以上電網單相接地電容電流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10.電氣工作票、操作票符合《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的要求; 11.防雷設施齊全、可靠; 12.供電電壓、功率因數、諧波參數符合規定; 13.礦井主要變電所實現綜合自動化保護和控制,實現無人值守; 14.變電所有應急照明裝置; 15.礦井變電所安設有與電力調度及礦調度室直通電話,并有錄音功能 |
5 | 查現場和資料。第1項1處不符合要求不得分,第2、3項不符合要求1項扣3分,第4~10項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第11~15項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井下 供電 系統 |
1.井下供配電網絡: ⑴各水平中央變電所、采區變電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開采的采區泵房供電線路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運行方式合理; ⑵各級變電所運行管理符合規定; ⑶礦井、采區及采掘工作面等供電地點均有合格的供電系統設計,符合現場實際; ⑷按規定進行繼電保護核算、檢查和整定; ⑸中央變電所安裝有選擇性接地保護裝置; ⑹配電網路開關分斷能力、可靠動作系數和動、熱穩定性以及電纜的熱穩定性符合規定; ⑺實行停送電審批和工作票制度; ⑻井下變電所、配電點懸掛與實際相符的供電系統圖; ⑼調度室、變電所有停送電記錄; ⑽變電所及高壓配電點設有與礦調度室直通電話; ⑾變電所設置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⑿采區變電所專人值班或關門加鎖并定期巡檢; ⒀采用集中遠程監控,實現無人值守 |
4 | 查現場和資料。 第⑴項1處不符合要求不得分,第⑵~⑿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其他項不符合要求1處扣0.1分 | ||
2.防爆電氣設備及小型電器防爆合格率100% | 4 | 查現場和資料。高瓦斯、突出礦井中,以及低瓦斯礦井主要進風巷以外區域出現1處失爆“煤礦電氣”大項不得分,其他區域發現1處失爆扣4分 | |||
3.采掘工作面供電: ⑴配電點設置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⑵掘進工作面“三專兩閉鎖” 設置齊全、靈敏可靠; ⑶采煤工作面瓦斯電閉鎖設置齊全、靈敏可靠; ⑷按要求試驗,有試驗記錄 |
2 | 查現場和資料。第(1)-(3)項1處不符合要求不得分;第(4)項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4.高壓供電裝備: ⑴高壓控制設備裝有短路、過負荷、接地和欠壓釋放保護; ⑵向移動變電站和高壓電動機供電的饋電線上裝有有選擇性的動作于跳閘的單相接地保護; ⑶真空高壓隔爆開關裝設有過電壓保護; ⑷推廣設有通信功能的裝備 |
2 | 查現場或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5.低壓供電裝備: ⑴采區變電所、移動變電站或者配電點引出的饋電線上有短路、過負荷和漏電保護; ⑵有檢漏或選擇性的漏電保護; ⑶按要求試驗,有試驗記錄; ⑷推廣設有通信功能的裝備 |
3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6.變壓器及電動機控制設備: ⑴40KW及以上電動機使用真空磁力啟動器控制; ⑵干式變壓器、移動變電站過負荷、短路等保護齊全可靠; ⑶低壓電動機控制設備有短路、過負荷、單相斷線、漏電閉鎖保護及遠程控制功能 |
3 | 查現場和資料。甩保護、銅鐵保險、開關前盤帶電1處扣1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
7.保護接地符合《煤礦井下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的要求 | 2 | 查現場或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8.信號照明系統: ⑴井下信號、照明等其他220V單相供電系統使用綜合保護裝置; ⑵保護齊全、可靠 |
1 | 查現場或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9. 電纜及接線工藝: ⑴動力電纜和各種信號、監控監測電纜使用煤礦用電纜; ⑵電纜接頭及接線方式和工藝符合要求,無“羊尾巴”、“雞爪子”、明接頭; ⑶各種電纜按規定敷設(吊掛),合格率不低于95%; ⑷各種電氣設備接線工藝符合要求 |
3 | 查現場和資料。高瓦斯、突出礦井井下全范圍以及低瓦斯礦井采區石門以里出現1處動力電纜不符合要求“煤礦電氣”大項不得分,其他區域發現1處不符合要求扣3分;36V以上信號電纜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本安電纜及電氣設備接線工藝不符合要求1處扣0.2分;電纜合格率每降低1個百分點扣0.5分 | |||
10. 井上下防雷電裝置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 1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四、基礎管理(23分) | 組織 保障 |
1.有負責機電管理工作的職能機構,有負責供電、電纜、小型電器、防爆、設備、配件、油脂、輸送帶、鋼絲繩等日常管理工作職能部門 | 1.5 | 查資料。無機構不得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
2.礦及生產區隊配有機電管理和技術人員,責任、分工明確 | 1.5 | 查資料。未配備人員不得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
管理 制度 |
1.礦、專業管理部門建有以下制度(規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操作規程,停送電管理、設備定期檢修、電氣試驗測試、干部上崗檢查、設備管理、機電事故統計分析、防爆設備入井安裝驗收、電纜管理、小型電器管理、油脂管理、配件管理、阻燃膠帶管理、雜散電流管理以及鋼絲繩管理等制度 | 1.5 | 查資料。內容不全,每缺1種制度(規程)扣0.5分,制度(規程)執行不到位1處扣0.5分 | ||
2.機房、硐室有以下制度、圖紙和記錄: ⑴有操作規程,崗位責任、設備包機、交接班、巡回檢查、保護試驗、設備檢修以及要害場所管理等制度; ⑵有設備技術特征、設備電氣系統圖、液壓(制動)系統圖、潤滑系統圖; ⑶有設備運轉、檢修、保護試驗、干部上崗、交接班、事故、外來人員、鋼絲繩檢查(或其他專項檢查)等記錄 |
1.5 | 查現場和資料。內容不全,每缺1種扣0.5分,執行不到位1處扣0.5分 | |||
技術 管理 |
1.機電設備選型論證、購置、安裝、使用、維護、檢修、更新改造、報廢等綜合管理及程序符合相關規定,檔案資料齊全 | 1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2.設備技術信息檔案齊全,管理人員明確;主變壓器、主要通風機、提升機、壓風機、主排水泵、鍋爐等大型主要設備做到一臺一檔 | 3 | 查資料。無電子檔案或無具體人員管理檔案不得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
3.礦井主提升、排水、壓風、供熱、供水、通訊、井上下供電等系統和井下電氣設備布置等圖紙齊全,并及時更新 | 2 | 查資料。缺1種圖不得分,圖紙與實際不相符1處扣0.5分 | |||
4.各崗位操作規程、措施及保護試驗要求等與實際運行的設備相符 | 1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5.持續有效地開展全礦機電專業技術專項檢查與分析工作 | 3 | 查資料。未開展工作不得分,工作開展效果不好1次扣1分 | |||
設備 技術 性能 測試 |
1.大型固定設備更新改造有設計,有驗收測試結果和聯合驗收報告 | 1 | 查資料。沒有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2.主提升設備、主排水泵、主要通風機、壓風機及鍋爐、瓦斯抽采泵等按《煤礦安全規程》檢測;檢測周期符合《煤礦在用安全設備檢測檢驗目錄(第一批)》或其他規定要求 | 2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3.主絞車的主軸、制動桿件、天輪軸、連接裝置以及主要通風機的主軸、葉片等主要設備的關鍵零部件探傷符合規定 | 2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4.按規定進行防墜器試驗、電氣試驗、防雷設施及接地電阻等測試 | 2 | 查資料。1處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五、崗位規范(5分) | 專業 技能 |
1.管理和技術人員掌握相關的崗位職責、規程、設計、措施; 2.作業人員掌握本崗位相應的操作規程和安全措施 |
2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規范 作業 |
1.嚴格執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無“三違”行為; 3.作業前進行安全確認 |
3 | 查現場。發現 “三違”不得分;不執行崗位責任制、未進行安全確認1人次扣1分 | ||
六、文明生產(7分) | 設備 設置 |
1.井下移動電氣設備上架,小型電器設置規范、可靠; 2.標志牌內容齊全; 3.防爆電氣設備和小型防爆電器有防爆入井檢查合格證; 4.各種設備表面清潔,無銹蝕 |
1.5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2分 | |
管網 | 1.各種管路應每100m設置標識,標明管路規格、用途、長度、管路編號等; 2.管路敷設(吊掛)符合要求,穩固; 3.無銹蝕,無跑、冒、滴、漏 |
2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機房 衛生 |
1.機房硐室、機道和電纜溝內外衛生清潔; 2.無積水,無油垢,無雜物; 3.電纜、管路排列整齊 |
1.5 | 查現場。衛生不好或電纜排列不整齊1處扣0.2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
照明 | 機房、硐室以及巷道等照明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 | 1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器材 工具 |
消防器材、電工操作絕緣用具齊全合格 | 1 | 查現場。消防器材、絕緣用具欠缺、失效或無合格證1處扣0.5分 | ||
得分合計: |
項目 | 項目內容 | 基本要求 | 標準分值 | 評分方法 | 得分 |
一、巷道硐室(8分) | 巷道車場 | 1.巷道支護完整,巷道(包括管、線、電纜)與運輸設備最突出部分之間的最小間距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2.車場、車房、巷道曲線半徑、巷道連接方式、運輸方式設計合理,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及有關規定要求 |
8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硐室車房 | 斜巷信號硐室、躲避硐、運輸絞車車房、候車室、調度站、人車庫、充電硐室、錯車硐室、車輛檢修硐室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及有關規定要求 | ||||
裝卸載站 | 車輛裝載站、卸載站和轉載站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及有關規定要求 | ||||
二、運輸線路(32分) | 軌道(道路)系統 | 1.運行7t及以上機車、3t及以上礦車,或者運送15t及以上載荷的礦井主要水平運輸大巷、車場、主要運輸石門、采區主要上下山、地面運輸系統軌道線路使用不小于30kg/m的鋼軌;其他線路使用不小于18kg/m的鋼軌 | 18 | 查現場。1處不符合要求扣3分,單項扣至10分為止 | |
2.主要運輸線路(主要運輸大巷和主要運輸石門、井底車場、主要絞車道,地面運煤、運矸干線和集中運載站車場的軌道)及行駛人車的軌道線路質量達到以下要求: ⑴接頭平整度:軌面高低和內側錯差不大于2mm; ⑵軌距:直線段和加寬后的曲線段允許偏差為-2mm~5mm; ⑶水平:直線段及曲線段加高后兩股鋼軌偏差不大于5mm; ⑷軌縫不大于5mm; ⑸扣件齊全、牢固,與軌型相符; ⑹軌枕規格及數量應符合標準要求,間距偏差不超過50mm; ⑺道碴粒度及鋪設厚度符合標準要求,軌枕下應搗實; ⑻曲線段設置軌距拉桿 |
查現場。抽查1~3條巷道,接頭平整度、軌距、水平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其他1處不合格扣0.2分,單項扣至10分為止 | ||||
3.其他軌道線路不得有雜拌道(異型軌道長度小于50m為雜拌道),質量應達到以下要求: ⑴接頭平整度:軌面高低和內側錯差不大于2mm;⑵軌距:直線段和加寬后的曲線段允許偏差為-2mm~6mm; ⑶水平:直線段及曲線段加高后兩股鋼軌偏差不大于8mm; ⑷軌縫不大于5mm; ⑸扣件齊全、牢固,與軌型相符; ⑹軌枕規格及數量符合標準要求,間距偏差不超過50mm; ⑺道碴粒度及鋪設厚度符合標準要求,軌枕下應搗實 |
查現場。抽查1~3條巷道,接頭平整度、軌距、水平不符合要求1處扣0.3分,其他1處不合格扣0.1分,單項扣至7分為止 | ||||
4.異型軌道線路、齒軌線路質量符合設計及說明書要求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單項扣至5分為止 | ||||
5.單軌吊車線路達到以下要求: ⑴下軌面接頭間隙直線段不大于3mm; ⑵接頭高低和左右允許偏差分別為2mm和1mm; ⑶接頭擺角垂直不大于7°,水平不大于3°; ⑷水平彎軌曲率半徑不小于4m,垂直彎軌曲率半徑不小于l0m; ⑸起始端、終止端設置軌端阻車器 |
查現場。軌端阻車器不符合要求扣3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0.5分,單項扣至5分為止 | ||||
6.無軌膠輪車主要道路采用混凝土、鋪鋼板等方式硬化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單項扣至5分為止 | ||||
道岔 | 1.道岔軌型不低于線路軌型,無非標準道岔,道岔質量達到以下要求: ⑴軌距按標準加寬后及轍岔前后軌距偏差不大于+3mm; ⑵水平偏差不大于5mm; ⑶接頭平整度:軌面高低及內側錯差不大于2mm; ⑷尖軌尖端與基本軌密貼,間隙不大于2mm,無跳動,尖軌損傷長度不超過100mm,在尖軌頂面寬20mm處與基本軌高低差不大于2mm; ⑸心軌和護軌工作邊間距按標準軌距減小28mm后,偏差+2mm; ⑹扣件齊全、牢固,與軌型相符; ⑺軌枕規格及數量符合標準要求,間距偏差不超過50mm,軌枕下應搗實 |
5 | 查現場。軌距、水平、接頭平整度、尖軌、心軌和護軌工作邊間距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
2.單軌吊道岔達到以下要求: ⑴道岔框架4個懸掛點的受力應均勻,固定點數均勻分布不少于7處; ⑵下軌面接頭軌縫不大于3mm; ⑶軌道無變形,活動軌動作靈敏,準確到位; ⑷機械閉鎖可靠; ⑸連接軌斷開處設有軌端阻車器 |
查現場。機械閉鎖、軌端阻車器不符合要求1處扣3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窄軌架線電機車牽引網絡 | 1.敷設質量達到以下要求: ⑴架空線懸掛高度:自軌面算起,架空線懸掛高度在行人的巷道內、車場內以及人行道與運輸巷道交叉的地方不小于2m;在不行人的巷道內不小于1.9m;在井底車場內,從井底到乘車場不小于2.2m;在地面或工業場地內,不與其他道路交叉的地方不小于2.2m; ⑵架空線與巷道頂或棚梁之間的距離不小于0.2m;懸吊絕緣子距架空線的距離,每側不超過0.25m; ⑶架空線懸掛點的間距,直線段內不超過5m,曲線段內符合規定; ⑷架空線直流電壓不超過600V; ⑸兩平行鋼軌之間每隔50m連接1根斷面不小于50mm2的銅線或者其他具有等效電阻的導線。線路上所有鋼軌接縫處,用導線或者采用軌縫焊接工藝加以連接。連接后每個接縫處的電阻符合要求; ⑹不回電的軌道與架線電機車回電軌道之間,應加以絕緣。第一絕緣點設在2種軌道的連接處;第二絕緣點設在不回電的軌道上,其與第一絕緣點之間的距離應大于1列車的長度。在與架線電機車線路相連通的軌道上有鋼絲繩跨越時,鋼絲繩不得與軌道相接觸; ⑺絕緣點應經常檢查維護,保持可靠絕緣; 2.電機車架空線巷道乘人車場裝備有架空線自動停送電開關 |
4 | 查現場。架空線懸掛高度、架空線與巷道頂或棚梁之間的距離、懸吊絕緣子距架空線的距離、架空線懸掛點間距、架空線直流電壓絕緣點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0.5分。架空線巷道乘人車場未裝備有架空線自動停送電開關的不得分 | ||
運輸方式改善 | 1.長度超過1.5km的主要運輸平巷或者高差超過50m的人員上下的主要傾斜井巷,應采用機械方式運送人員 | 5 | 查現場。1處不符合要求扣5分 | ||
2.逐步淘汰斜巷(井)人車提升,采用其他方式運送人員; 3.水平單翼距離超過4000m時,有縮短運輸距離的有效措施; 4.采用其他運輸方式替代多級、多段運輸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1分 | ||||
三、運輸設備 (22分) | 設備管理 | 1.在用運輸設備綜合完好率不低于90%;礦車、專用車完好率不低于85%;運送人員設備完好率100% | 5 | 查現場。完好率每降低1個百分點扣0.2分。綜合完好率低于70%扣5分,礦車、專用車完好率低于60%扣5分。運送人員設備1臺不完好扣2.5分 | |
2.人行車、架空乘人裝置、機車、調度絞車、無極繩連續牽引車、繩牽引卡軌車、繩牽引單軌吊車、單軌吊車、齒軌車、無軌膠輪車、礦車、專用車等運輸設備編號管理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普通軌斜巷(井)人車 | 1.制動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2.裝備有跟車工在運行途中任何地點都能發送緊急停車信號的裝置,并具有通話和信號發送、接收功能,靈敏可靠 |
17 | 查現場。1處不符合要求“運輸設備”大項不得分 | ||
架空乘人裝置 | 1.架空乘人裝置正常運行。每日至少對整個裝置進行1次檢查; 2.工作制動裝置和安全制動裝置齊全、可靠; 3.運行坡度、運行速度不得超過《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4.裝設超速、打滑、全程急停、防脫繩、變坡點防掉繩、張緊力下降、越位等保護裝置,并達到齊全、靈敏、可靠; 5.有斷軸保護措施; 6.各上下人地點裝備通信信號裝置,具備通話和信號發送接收功能,靈敏、可靠; 7.沿線設有延時啟動聲光預警信號及便于人員操作的緊急停車裝置; 8.減速器應設置油溫檢測裝置,當油溫異常時能發出報警信號; 9.鋼絲繩安全系數、插接長度、斷絲面積、直徑減小量、銹蝕程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
查現場和資料。未按規定裝設有關裝置扣2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單項扣至10分為止 | |||
機車 | 1.制動裝置符合規定,齊全、可靠; 2.列車或者單獨機車前有照明、后有紅燈; 3.警鈴(喇叭)、連接裝置和撒砂裝置完好; 4.同一水平行駛5臺及以上機車時,裝備機車運輸集中信號控制系統及機車通信設備;同一水平行駛7臺及以上機車時,裝備機車運輸監控系統; 5.新建投產的大型礦井的井底車場和運輸大巷,裝備機車運輸監控系統或者運輸集中信號控制系統; 6.防爆蓄電池機車或者防爆柴油機動力機車裝備甲烷斷電儀或者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7.防爆柴油機動力機車裝備自動保護裝置和防滅火裝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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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度絞車 | 1.安裝符合設計要求,固定可靠; 2.制動裝置符合規定,齊全、可靠; 3.鋼絲繩安全系數、斷絲面積、直徑減小量、銹蝕程度以及滑頭、保險繩插接長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4.聲光信號齊全、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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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極繩連續牽引車、繩牽引卡軌車、繩牽引單軌吊車 | 1.閘靈敏可靠,使用正常; 2.裝備越位、超速、張緊力下降等安全保護裝置,并正常使用; 3.設置司機與相關崗位工之間的信號聯絡裝置;設有跟車工時,應設置跟車工與牽引絞車司機聯絡用的信號和通信裝置; 4.驅動部、各車場設置行車報警和信號裝置; 5.鋼絲繩安全系數、插接長度、斷絲面積、直徑減小量、銹蝕程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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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軌吊車 | 1.具備2路以上相對獨立回油的制動系統; 2.設置既可手動又能自動的安全閘,并正常使用; 3.超速保護、甲烷斷電儀、防滅火設備等裝置齊全、可靠; 4.機車設置車燈和喇叭,列車的尾部設置紅燈; 5.柴油單軌吊車的發動機排氣超溫、冷卻水超溫、尾氣水箱水位、潤滑油壓力等保護裝置靈敏、可靠; 6.蓄電池單軌吊車裝備蓄電池容量指示器及漏電監測保護裝置,且齊全、可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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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軌膠輪車 | 1.車輛轉向系統、制動系統、照明系統、警示裝置等完好可靠,車輛自帶防止停車自溜的設施或工具; 2.裝備自動保護裝置、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防滅火設備等安全保護裝置; 3.行駛5臺及以上無軌膠輪車時,裝備車輛位置監測系統; 4.裝備有通信設備; 5.運送人員應使用專用人車; 6.載人或載貨數量在額定范圍內; 7.運行速度,運人時不超過25km/h,運送物料時不超過40km/h,車輛不空擋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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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運輸安全設施(20分) | 擋車裝置和跑車防護裝置 | 擋車裝置和跑車防護裝置齊全、可靠,并正常使用 | 5 | 查現場。1處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安全警示 | 1.斜巷各車場及中間通道口裝備有聲光行車報警裝置,并使用正常; 2.斜巷雙鉤提升裝備錯碼信號; 3.彎道、井底車場、其他人員密集的地點、頂車作業區裝備有聲光預警信號裝置,關鍵部位道岔裝備有道岔位置指示器; 4.各乘人地點懸掛有明顯的停車位置指示牌; 5.斜巷車場懸掛最大提升車輛數及最大提升載荷數的明確標識; 6.無軌膠輪車運輸巷道各岔口、錯車點、彎道、車場等處設有行車指示等安全標志和信號; 7.有軌運輸與無軌運輸交叉處、有軌運輸行人通行處等危險路段設置有限速和警示裝置 |
10 | 查現場。未按規定裝設1處扣1分,裝設但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物料捆綁 | 捆綁固定牢固可靠,有防跑防滑措施 | 5 | 查現場。1處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連接裝置 | 保險鏈(繩)、連接環(鏈)、連接桿、插銷、滑頭及其連接方式符合規定 | ||||
五、運輸管理(10分) | 組織保障 | 有負責運輸管理工作的機構 | 3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制度保障 | 包含以下內容: 1.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運輸設備運行、檢修、檢測等管理規定; 3.運輸安全設施檢查、試驗等管理規定; 4.軌道線路檢查、維修等管理規定; 5.輔助運輸安全事故匯報管理規定等 |
查資料。每缺1種或每1處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
技術資料 | 1.有運輸設備、設施、線路的圖紙、技術檔案、維修記錄; 2.施工作業規程、技術措施符合有關規定; 3.運輸系統、設備選型和能力計算資料齊全 |
7 | 查資料。每缺1種或每1處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
檢測檢驗 | 1.更新或大修及使用中的斜巷(井)人車,有完整的重載全速脫鉤測試報告及連接裝置的探傷報告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扣7分 | |||
2.新投用機車應測定制動距離,之后每年測定1次,有完整的制動距離測試報告; 3.斜巷提升連接裝置每年進行1次2倍于其最大靜荷重的拉力試驗,有完整的拉力試驗報告; 4.架空乘人裝置、單軌吊車、無軌膠輪車、齒軌車、卡軌車、無極繩連續牽引車等按《煤礦安全規程》或相關規范要求進行檢測、檢驗、試驗,有完整的檢測、檢驗、試驗報告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六、崗位規范(5分) | 專業技能 | 1.管理和技術人員掌握相關的規程、規范等有關內容; 2.作業人員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安全措施 |
5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規范作業 | 1.嚴格執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無“三違”行為; 3.作業前進行安全確認 |
查現場。發現1人“三違”扣5分;其他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七、文明生產(3分) | 作業場所 | 1.運輸線路、設備硐室、車間等衛生整潔,設備清潔,材料分類、集中碼放整齊 | 3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2分 | |
2.主要運輸線路水溝暢通,巷道無淤泥、積水。水溝側作為人行道時,蓋板齊全、穩固 | |||||
得分合計: |
項目 | 項目內容 | 基本要求 | 標準分值 | 評分方法 | 得分 |
一、職業衛生管理(24)分 | 組織保障 | 建有職業病危害防治領導機構;有負責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的機構,配備專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 | 2 | 查資料。無領導機構、管理機構不得分;無專職人員扣1分 | |
責任落實 | 明確煤礦主要負責人為煤礦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明確職業病危害防治領導機構、負責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的機構和人員的職責 | 2 | 查資料。未明確第一責任人或未明確領導機構、管理機構及人員職責不得分;機構沒有正常開展工作扣1分 | ||
制度完善 | 按規定建立完善職業病危害防治相關制度,主要包括: 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制度、職業病防護設施管理制度、職業病個體防護用品管理制度、職業病危害日常監測及檢測、評價管理制度、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制度、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及其檔案管理制度、職業病診斷、鑒定及報告制度、職業病危害防治經費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職業衛生檔案管理制度、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管理制度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病危害防治制度 |
2 | 查資料。未建立制度不得分;制度不全,每缺1項扣1分;制度內容不符合要求或未能及時修訂 1項扣0.5分 | ||
經費保障 | 職業病危害防治專項經費滿足工作需要 | 1 | 查資料。未提取經費或經費不能滿足需要不得分 | ||
工作計劃 | 有職業病危害防治規劃、年度計劃和實施方案;年度計劃應包括目標、指標、進度安排、保障措施、考核評價方法等內容。實施方案應包括時間、進度、實施步驟、技術要求、考核內容、驗收方法等內容 | 2 | 查資料。無規劃不得分,無年度計劃、實施方案扣1分;相關要素不全的,每缺1項扣0.5分 | ||
檔案管理 | 分年度建立職業衛生檔案,內容包括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清單、崗位分布以及作業人員接觸情況等資料,職業病防護設施基本信息及其配置、使用、維護、檢修與更換等記錄,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報告與記錄,職業病個體防護用品配備、發放、維護與更換等記錄,煤礦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和勞動者的職業衛生培訓資料,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與應急處置記錄,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匯總資料,存在職業禁忌證、職業健康損害或者職業病的勞動者處理和安置情況記錄,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情況記錄,其他有關職業衛生管理的資料或者文件 | 3 | 查資料。未建立檔案不得分;檔案缺項,每缺1項扣1分 | ||
危害告知 | 與勞動者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時,應將作業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防護措施和相關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并在勞動合同中載明 | 1 | 查資料,抽查10份勞動合同。未全部進行告知不得分 | ||
工傷保險 | 為存在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含勞務派遣工)足額繳納工傷保險 | 1 | 查資料。未全部參加工傷保險不得分 | ||
檢測評價 | 每年進行一次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每3年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根據檢測、評價結果,制定整改措施;檢測、評價結果向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報告 | 3 | 查資料。未按周期檢測評價不得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個體防護 | 按照《煤礦職業衛生個體防護用品配備標準》(AQ1051)為勞動者(含勞務派遣工)發放符合要求的個體防護用品,做好記錄,并指導和督促勞動者正確使用,嚴格執行勞動防護用品過期銷毀制度 | 4 | 查現場和資料?,F場抽查4個崗位,每個崗位抽查1人,未按照AQ1051發放個體防護用品的,每缺1項扣1分, 1人1項用品不符合要求扣0.5分,每發現1人未使用個體防護用品扣0.5分;無個體防護用品發放登記記錄扣2分,記錄不完整、不清楚的,扣0.5分 | ||
公告警示 | 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應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載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以及應急救援措施等內容 | 3 | 查現場。未按規定公布檢測結果不得分,公告欄公布不全,每缺1項扣1分,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缺失、內容不全1處扣0.5分 | ||
二、職業病危害(42)分 | 監測人員 | 配備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人員;監測人員經培訓合格后上崗作業 | 2 | 查資料和現場。未配備人員或未經培訓合格不得分 | |
粉塵 | 1.按規定配備2臺(含)以上粉塵采樣器或直讀式粉塵濃度測定儀等粉塵濃度測定設備 | 2 | 查資料和現場。無設備不得分;配備監測儀器不足扣1分 | ||
2.采煤工作面回風巷、掘進工作面回風流設置有粉塵濃度傳感器,并接入安全監控系統 | 2 | 查資料和現場。粉塵濃度傳感器設置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未接入安全監控系統扣1分 | |||
3.粉塵監測地點布置符合規定 | 5 | 查資料。監測地點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4.粉塵監測周期符合規定,總粉塵濃度井工煤礦每月測定2次、露天煤礦每月測定1次或采用實時在線監測;粉塵分散度每6個月測定1次或采用實時在線監測;呼吸性粉塵濃度每月測定1次;粉塵中游離二氧化硅含量每6個月測定1次,在變更工作面時也須測定1次;開采深度大于200m 的露天煤礦,在氣壓較低的季節應當適當增加測定次數 | 3 | 查資料??偡蹓m、呼吸性粉塵濃度監測周期不符合要求且未采用實時在線監測不得分;其他監測周期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5.采用定點監測、個體監測方法對粉塵進行監測 | 1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6.粉塵濃度不超過規定:粉塵短時間定點監測結果不超過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的2倍;粉塵定點長時間監測、個體工班監測結果不超過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 | 10 | 查資料和現場。無監測數據,不得分;濃度每超標1項扣1分 | |||
噪聲 | 1.按規定配備有2臺(含)以上噪聲測定儀器,作業場所噪聲至少每6個月監測1次 | 2 | 查資料和現場。測定儀器每缺1臺扣1分;監測周期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2.噪聲監測地點布置符合規定 | 4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3.勞動者接觸噪聲8h或40h等效聲級不超過85dB(A) | 4 | 查資料和現場。無監測數據不得分,聲級超過規定發現1處扣1分 | |||
高溫 | 采掘工作面回風流和機電設備硐室設置溫度傳感器;采掘工作面空氣溫度超過26℃、機電設備硐室超過30℃時,縮短超溫地點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并給予高溫保健待遇;采掘工作面的空氣溫度超過30℃、機電設備硐室超過34℃時停止作業;有熱害的井工煤礦應當采取通風等非機械制冷降溫措施,無法達到環境溫度要求時,采用機械制冷降溫措施。 | 3 | 查資料和現場。1處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化學毒物 | 對作業環境中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濃度每3個月至少監測1次,對硫化氫濃度每月至少監測1次;化學毒物等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強度符合規定 | 4 | 查資料和現場。未進行監測或危害因素濃度/強度超過規定不得分;監測項目不全,每缺1項扣1分;監測周期不符合要求1項扣1分 | ||
三、職業健康防護(18分) | 上崗前檢查 | 組織新錄用人員和轉崗人員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檢查機構具備職業健康檢查資質,形成職業健康檢查評價報告;不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和有職業禁忌證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 | 3 | 查資料。未安排檢查或者檢查機構無資質、無職業健康檢查評價報告、檢查項目不符合規定不得分;其他1人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在崗期間檢查 | 按規定周期組織在崗人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檢查機構具備職業健康檢查資質,形成職業健康檢查評價報告;發現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 | 3 | 查資料。未安排檢查、周期不符合規定或者檢查機構無資質、無職業健康檢查評價報告、檢查項目不符合規定不得分;健康損害勞動者未調離、安置的,發現1人扣1分 | ||
離崗檢查 | 準備調離或脫離作業及崗位人員組織進行離崗職業健康檢查,檢查機構具備職業健康檢查資質,形成職業健康檢查評價報告 | 3 | 查資料。未安排檢查或者檢查機構無資質的、無報告的、檢查項目不符合規定的,不得分;離崗檢查有遺漏的,發現1人扣1分 | ||
應急檢查 | 對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 2 | 查資料。未對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的不得分 | ||
結果告知 | 按規定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 | 3 | 查資料。未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不得分;每遺漏1人扣0.5分 | ||
監護檔案 | 建立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按照有關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檔案包括勞動者個人基本情況、勞動者職業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歷次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職業病診療等資料;勞動者離開時應如實、無償為勞動者提供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并簽章 | 4 | 查資料。未建立檔案或未按要求向勞動者提供復印件不得分;檔案內容不全,每缺1項扣1分;未指定人員負責保管扣1分 | ||
四、職業病診斷鑒定(12分) | 職業病診斷 | 安排勞動者、疑似職業病病人進行職業病診斷 | 3 | 查資料和現場。走訪詢問不少于10名職業病危害嚴重的重點崗位的勞動者,有1人提出職業病診斷申請而被無理由拒絕或未安排疑似職業病病人進行職業病診斷不得分 | |
職業病病人待遇 | 保障職業病病人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職業病待遇 | 2 | 查資料和現場。走訪詢問不少于5名職業病患者,有1人未保證職業病待遇不得分 | ||
治療、定期檢查和康復 | 安排職業病病人進行治療、定期檢查、康復 | 2 | 查資料。對照職業病病人名單和診斷病例檔案,檢查職業病病人治療、定期檢查和康復記錄,1項1人次未安排扣1分 | ||
職業病病人安置 | 將職業病病人調離接觸職業病危害崗位并妥善安置 | 2 | 查資料和現場。1人未按規定安置不得分 | ||
診斷、鑒定資料 | 提供職業病診斷、傷殘等級鑒定所需要的職業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等資料 | 3 | 查資料和現場。走訪詢問不少于5名當事人,煤礦不提供或不如實提供有關資料不得分 | ||
五、工會監督 (4分) |
工會監督與維權 | 設立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 | 2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對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監督,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 2 | 查資料和現場。工會組織未依法對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監督不得分,開展監督活動沒有記錄扣1分 | |||
得分合計: |
項目 | 項目內容 | 基本要求 | 標準 分值 |
評分方法 | 得分 |
一、安全培訓(共50分) | 基礎保障 | 1.有負責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的機構,配備滿足工作需求的人員 | 3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2.建立并執行安全培訓管理制度 | 2 | 查資料。未建立制度不得分;制度不完善1處扣0.5分。 | |||
3.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煤礦,按規定配備師資和裝備、設施;不具備培訓條件的煤礦,可委托其他機構進行安全培訓 | 2 | 查現場和資料。場所、師資、設施等不符合要求或欠缺1處扣0.2分;不具備條件且未委托培訓的不得分 | |||
4.按照規定比例提取安全培訓經費,做到??顚S?/span> | 2 | 查資料。未提取培訓經費不得分,經費不足扣1分,未做到??顚S每?分 | |||
組織實施 | 1.有年度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 2 | 查資料。無計劃不得分 | ||
2.培訓對象覆蓋所有從業人員(包括勞務派遣者) | 2 | 查資料和現場。培訓對象欠缺1種扣0.2分 | |||
3.安全培訓學時符合規定 | 2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4.針對不同專業的培訓對象和培訓類別,開展有針對性的培訓;使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時,對有關從業人員實施針對性安全再培訓 | 2 | 查資料和現場。培訓無針對性扣1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
5.特種作業人員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含復訓)并考核合格 | 6 | 查資料和現場。1人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6.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接受職業衛生培訓;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從業人員上崗前接受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 | 3 | 查資料和現場。主要負責人未經過職業衛生培訓扣1分;其他1人不符合要求扣0.2分 | |||
7.井工煤礦從事采煤、掘進、機電、運輸、通風、地測等工作的班組長任職前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并經考核合格 | 3 | 查資料和現場。1人不符合要求扣0.2分 | |||
8. 組織有關人員開展應急預案培訓,熟練掌握應急預案相關內容 | 3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2分 | |||
9.煤礦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自任職之日起6個月內,通過安全培訓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 | 3 | 查資料。1人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持證上崗 | 1.特種作業人員持《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上崗 | 2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人扣1分 | ||
2.煤礦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通過考核取得合格證上崗 | 2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人扣1分 | |||
3.煤礦其他人員經培訓合格取得培訓合格證上崗 | 2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人扣0.2分 | |||
培訓檔案 | 1.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內容包含各類別、各專業安全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考核結果等 | 3 | 查資料和現場。未建立檔案不得分;檔案內容不完整每缺1項扣0.2分 | ||
2.建立健全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復訓檔案 | 3 | 查資料。未建立檔案不得分;檔案內容不完整每缺1項扣0.2分 | |||
3.檔案管理規范 | 3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2分 | |||
二、班組安全建設(共10分) | 制度建設 | 建立并嚴格執行下列制度: 1.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2.班前、班后會和交接班制度; 3.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和文明生產管理制度; 4.學習制度; 5.安全承諾制度; 6.民主管理班務公開制度; 7.安全績效考核制度 |
1 | 查資料。每缺1項制度扣0.2分,1項制度不嚴格執行不得分 | |
組織建設 | 1.安全生產目標明確,有群眾安全監督員(不得由班組長兼任) | 1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項扣0.2分 | ||
2.班組建有民主管理機構,并組織開展班組民主活動 | 1 | 查資料和現場。未建立機構不得分;民主活動開展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
3.開展班組建設創先爭優活動、組織優秀班組和優秀班組長評選活動,建立表彰獎勵機制 | 1 | 查資料和現場。未建立機制或未開展活動不得分 | |||
4.建立班組長選聘、使用、培養機制 | 1 | 查資料。未建立機制不得分 | |||
5.賦予班組長及職工在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制定、安全獎罰、民主評議等方面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 | 1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2分 | |||
現場管理 | 1.班前有安全工作安排,班組長督促落實作業前進行安全確認 | 1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2分 | ||
2.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重點內容包括隱患及整改、安全狀況、安全條件及安全注意事項 | 1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0.2分 | |||
3.組織班組正規循環作業和規范操作 | 1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2分 | |||
4.井工煤礦實施班組工程(工作)質量巡回檢查,嚴格工程(工作)質量驗收 | 1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2分 | |||
三、應急管理(共40分) | 機構和職責 | 1.建立應急救援工作日常管理領導機構、工作機構和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人員配備滿足工作需要,職責明確; 2.有固定的應急救援指揮場所 |
2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2分 | |
制度建設 | 建立健全以下制度: 1.事故監測與預警制度; 2.應急值守制度; 3.應急信息報告和傳遞制度; 4.應急投入及資源保障制度; 5.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6.應急演練制度; 7.應急救援隊伍管理制度; 8.應急物資裝備管理制度; 9.安全避險設施管理和使用制度; 10.應急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
2 | 查資料。每缺1項制度扣1分,制度內容不完善1處扣0.2分 | ||
應急保障 | 1.配備應急救援物資、裝備或設施,建立臺賬,按規定儲存、維護、保養、更新、定期檢查等; 2.有可靠的信息通訊和傳遞系統,保持最新的內部和外部應急響應通訊錄; 3.配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藥品;與就近的醫療機構簽訂急救協議; 4.建立覆蓋本煤礦所有專項應急預案相關專業的技術專家庫 |
4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安全 避險 系統 |
按規定建立完善井下安全避險設施;每年由總工程師組織開展安全避險系統有效性評估 | 2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2分 | ||
應急 廣播 系統 |
井下設置應急廣播系統,井下人員能夠清晰聽到應急指令 | 1 | 查現場。未建立系統不得分;1處生產作業地點不能夠聽到應急指令扣0.5分 | ||
個體 防護 裝備 |
按規定配置足量的自救器,入井人員隨身攜帶;礦井避災路線上按需求設置自救器補給站 | 1 | 查資料和現場。自救器的備用量不足10%扣0.5分;其他1人(處)不符合要求扣0.2分 | ||
緊急 處置 權限 |
明確授予帶班人員、班組長、瓦斯檢查工、調度人員遇險處置權和緊急避險權 | 1 | 查資料。權力未明確不得分 | ||
技術資料 | 1.井工煤礦應急指揮中心備有最新的采掘工程平面圖、礦井通風系統圖、井上下對照圖、井下避災路線圖、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應急預案; 2.露天煤礦應急指揮中心備有最新的采剝、排土工程平面圖和運輸系統圖、防排水系統圖及排水設備布置圖、井工老空區與露天礦平面對照圖、應急救援預案 |
3 | 查現場和資料。每缺1項扣1分 | ||
隊伍建設 | 1.煤礦有礦山救護隊為其服務 | 4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2.井工煤礦不具備設立礦山救護隊條件的應組建兼職救護隊,并與就近的救護隊簽訂救護協議。兼職救護隊按照《礦山救護規程》的相關規定配備器材和裝備,實施軍事化管理,器材和裝備完好,定期接受專職礦山救護隊的業務培訓和技術指導,按照計劃實施應急施救訓練和演練 | 3 | 查資料和現場。沒有礦山救護隊為本礦服務的或未簽訂救護協議不得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
應急預案 | 1.預案編制與修訂 (1)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編制應急預案,并按規定及時修訂; (2)按規定組織應急預案的評審,形成書面評審結果。評審通過的應急預案由煤礦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及時發放 (3)應急預案與煤礦所在地政府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相銜接 |
3 | 查資料。未編制應急預案的“應急預案”項不得分;應急預案修訂不及時不得分;應急預案有欠缺1處扣0.5分,應急預案未組織評審不得分,評審證據資料、簽署和發放管理環節1處不符合要求扣0.5分,應急預案發放不及時扣1分,應急預案未與政府預案相銜接扣0.5分 | ||
2.按照應急預案和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的相關內容,針對重點工作場所、重點崗位的風險特點制定應急處置卡 | 1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2分 | |||
3.按照分級屬地管理的原則,按規定時限、程序完成應急預案上報并進行告知性備案 | 1 | 查資料。未按照規定上報、備案不得分 | |||
4.煤礦發生事故在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應急響應、組織應急救援;并按照規定的時限、程序上報事故信息 | 1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應急演練 | 1.有應急演練規劃、年度計劃和演練工作方案,內容符合相關規定 | 2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0.2分 | ||
2.按規定3年內完成所有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演練 | 1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3.應急預案及演練、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實施由礦長組織;記錄翔實完整,并進行評估、總結 | 4 | 查資料。演練和計劃的實施組織主體不符合要求不得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
資料檔案 | 1.應急資料歸檔保存,連續完整,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 2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2.應急管理檔案內容完整真實(應包括組織機構、工作制度、應急預案、上報備案、應急演練、應急救援、協議文書等)管理規范 | 2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2分 | |||
得分合計: |
項目 | 項目內容 | 基本要求 | 標準分值 | 評分方法 | 得分 |
一、調度基礎工作(12分) | 組織機構 | 1.有調度指揮部門,崗位職責明確 | 2 | 查資料。無調度指揮部門不得分,崗位職責不明確1處扣0.5分 | |
2.每天24h專人值守,每班工作人員滿足調度工作要求 | 2 | 查現場。人員配備不足或無值守人員不得分 | |||
管理制度 | 制定并嚴格執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調度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匯報制度、信息匯總分析制度、調度人員入井(坑)制度、業務學習制度、事故和突發事件信息報告與處理制度、文檔管理制度等 | 3 | 查資料與現場。每缺1項制度扣1分;制度內容不全或未執行,每處扣0.5分 | ||
技術支撐 | 備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圖紙、事故報告程序圖(表)、礦領導值班、帶班安排與統計表、生產計劃表、重點工程進度圖(表)、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圖(表)保持最新版本 | 5 | 查資料。無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不得分;每缺1種圖(表)扣1分,圖(表)未及時更新1處扣0.5分 | ||
二、調度管理(25分) | 組織協調 | 1.掌握生產動態,協調落實生產作業計劃,按規定處置生產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并準確記錄 | 3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2.按規定及時上報安全生產信息,下達安全生產指令并跟蹤落實、做好記錄。 | |||||
應急處置 | 出現險情或發生事故時,及時下達撤人指令、報告事故信息,按程序啟動事故應急預案,跟蹤現場處置情況并做好記錄 | 2 | 查資料。未授權調度員遇險情下達撤人調度指令、發現1次沒有在出現險情下達撤人指令或未按程序啟動事故應急預案或未及時跟蹤現場處置情況不得分,記錄不規范1處扣0.5分 | ||
深入現場 | 按規定深入現場,了解安全生產情況 | 2 | 查資料。每缺1人次深入現場扣1分 | ||
調度記錄 | 1.值班記錄整潔、清晰,完整、無涂改 | 4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2.有調度值班、交接班及安全生產情況統計等臺賬(記錄) | 2 | 查資料。無臺賬(記錄)的不得分;臺賬(記錄)內容不完整、數據不準確1處扣0.5分 | |||
3.有產、運、銷、存的統計臺賬(運、銷、存企業集中管理的除外),內容齊全,記錄規范 | 2 | 查資料。無臺賬(記錄)的不得分;臺賬(記錄)內容不完整、數據不準確1處扣0.5分 | |||
調度匯報 | 1.每班調度匯總有關安全生產信息 | 2 | 查資料。抽查1個月相關記錄。缺少或內容不全,每1處扣0.5分 | ||
2.按規定上報調度安全生產信息日報表、旬(周)、月調度安全生產信息統計表、礦領導值班帶班情況統計表 | 6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雨季“三防” | 組織落實雨季“三防”相關工作,并做好記錄 | 2 | 查資料和現場。1處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三、調度信息化(27分) | 通信裝備 | 1.裝備調度通信系統,與主要硐室、生產場所(露天礦為無線通信系統)、應急救援單位、醫院(井口保健站、急救站)、應急物資倉庫及上級部門實現有線直撥 | 4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2. 有線調度通信系統有選呼、急呼、全呼、強插、強拆、錄音等功能。調度工作臺電話錄音保存時間不少于3個月 | 4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3.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裝備與重要工作場所直通的有線調度電話 | 4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監控系統 | 1.跟蹤安全監控系統有關參數變化情況,掌握礦井安全生產狀態 | 2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2.及時核實、處置系統預(報)警情況并做好記錄 | 4 | 查現場和資料。有1項預(報)警未處置扣0.5分 | |||
人員位置監測 | 裝備井下人員位置監測系統,準確顯示井下總人數、人員時空分布情況,具有數據存儲查詢功能。礦調度室值班員監視人員位置等信息,填寫運行日志 | 4 | 查現場和資料。無系統或運行不正常、無數據存儲查詢功能不得分,數據不準確1處扣0.5分,未正常填寫運行日志1次扣0.5分 | ||
圖像監視 | 礦調度室設置圖像監視系統的終端顯示裝置,并實現信息的存儲和查詢 | 2 | 查現場和資料。調度室無顯示裝置扣1分,顯示裝置運行不正常、存儲或查詢功能不全1處扣0.5分 | ||
信息管理系統 | 采用信息化手段對調度報表、生產安全事故統計表等數據進行處理,實現對煤礦安全生產信息跟蹤、管理、預警、存儲和傳輸功能 | 3 | 查現場和資料。無管理信息系統或系統功能不全、運行不正常不得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
四、崗位規范 (4分) |
專業 技能 |
1.具備煤礦安全生產相關專業知識、掌握崗位相關知識; 2.人員經培訓合格 |
2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規范 作業 |
1.嚴格執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無“三違”行為 |
2 | 查現場。發現“三違”不得分,不執行崗位責任制1人次扣0.5分 | ||
五、文明生產 (2分) |
文明辦公 | 1.設備、設施安裝符合規定 | 2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2.圖紙、資料、文件、牌板及工作場所清潔整齊、置物有序 | |||||
六、地面辦公場所(2分) | 辦公室 | 辦公室配置滿足工作需要,辦公設施齊全、完好 | 1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會議室 | 配置有會議室,設施齊全、完好 | 1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七、兩堂一舍(20分) | 職工食堂 | 1.基礎設施齊全、完好,滿足高峰和特殊時段職工就餐需要; 2.符合衛生標準要求,工作人員按要求持健康證上崗 |
5 | 查資料和現場?;A設施不齊全扣1分,不符合衛生標準扣3分,未持證上崗的1人扣1分,不能滿足就餐需求不得分 | |
職工澡堂 | 1.職工澡堂設計合理,滿足職工洗浴要求; 2.設有更衣室、浴室、廁所和值班室,設施齊全完好,有防滑、防寒、防燙等安全防護設施 |
8 | 查記錄和現場。不能滿足職工洗浴要求或臟亂的不得分,基礎設施不全每缺1處扣1分,安全防護設施每缺1處扣1分 | ||
職工宿舍及洗衣房 | 1.職工宿舍布局合理,人均面積不少于5㎡; 2.室內整潔,設施齊全、完好,物品擺放有序; 3.洗衣房設施齊全(洗、烘、熨),洗衣房、衛生間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的要求 |
7 | 查記錄和現場。職工宿舍不能滿足人均面積5m2及以上、室內臟亂的不得分,其他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八、工業廣場(6分) | 工業廣場 | 1.工業廣場設計符合規定要求,布局合理,工作區與生活區分區設置; 2.物料分類碼放整齊; 3.煤倉及儲煤場儲煤能力滿足煤礦生產能力要求; 4.停車場規劃合理、劃線分區,車輛按規定停放整齊,照明符合要求 |
2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工業道路 | 工業道路應符合《廠礦道路設計規范》的要求,道路布局合理,實施硬化處理 | 2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環境衛生 | 1.依條件實施綠化; 2.廁所規模和數量適當、位置合理,設施完好有效,符合相應的衛生標準; 3.每天對儲煤場、場內運煤道路進行整理、清潔,灑水降塵 |
2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九、地面設備材料庫 (2分) |
設備庫房 | 1.倉儲配套設備設施齊全、完好; 2.不同性能的材料分區或專庫存放并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3.貨架布局合理,實行定置管理 |
2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得分合計: |
項目 | 項目內容 | 基本要求 | 標準分值 | 評分方法 | 得分 | |
一、技術管理(19分) | 設計 | 有鉆孔設計并按設計布孔 | 7 | 查資料和現場。無鉆孔設計不得分,不按設計布孔1處扣1分 | ||
鉆孔位置 及出入口 |
鉆孔位置有明顯標識,1個鉆孔區留設的出入口不多于2個 | 5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驗收資料 | 有完整的鉆孔驗收資料 | 5 | 查資料。無驗收資料不得分,資料不齊全1處扣1分 | |||
合格率 | 鉆孔合格率不小于95% | 2 | 查資料。鉆孔合格率小于95%不得分 | |||
二、鉆孔參數管理(32分) | 單斗挖掘機 | 孔深 | 與設計誤差不超過0.5m | 4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孔距 | 與設計誤差不超過0.3m | 4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行距 | 與設計誤差不超過0.3m | 4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坡頂距 | 鉆孔距坡頂線距離與設計誤差不超過0.3m | 5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吊斗挖掘機 | 孔深 | 與設計誤差不超過0.5 m | 3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孔距 | 與設計誤差不超過0.2 m | 3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行距 | 與設計誤差不超過0.2 m | 3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坡頂距 | 鉆孔距坡頂線距離與設計誤差不超過0.2 m | 4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方向、角度 | 符合設計 | 2 | 查現場。與設計不一致1處扣1分 | |||
三、鉆孔操作管理 (20分) |
護孔 | 鉆機在鉆孔完畢后進行護孔 | 4 | 查現場。未護孔1處扣1分 | ||
調鉆 | 鉆機在調動時不壓孔 | 6 | 查現場。壓孔1處扣2分 | |||
預裂孔線 | 與設計誤差不超過0.2m | 5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鉆機 | 正常作業 | 5 | 查現場。發現帶病作業不得分 | |||
四、鉆機安全管理(12分) | 邊孔 | 鉆機在打邊排孔時,距坡頂的距離不小于設計,要垂直于坡頂線或夾角不小于45° | 4 | 查現場。安全距離不足、不垂直或夾角小于45°,1處扣2分 | ||
調平 | 鉆孔時鉆機穩固并調平后方可作業 | 2 | 查現場。未調平1處扣1分 | |||
除塵 | 鉆孔時無揚塵,有揚塵時鉆機配備除塵設施 | 4 | 查現場。有揚塵不得分,除塵設施不完好1處扣2分 | |||
行走 | 鉆機在行走時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 2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五、特殊作業管理(7分) | 特殊條件作業 | 鉆機在采空區、自然發火的高溫火區和水淹區等危險地段作業時,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 4 | 查資料和現場。無安全技術措施不得分 | ||
補孔 | 在裝有炸藥的炮孔邊補鉆孔時,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執行,新鉆孔與原裝藥孔的距離不小于10倍的炮孔直徑,并保持兩孔平行 | 3 | 查資料和現場。無安全技術措施及炮孔距離不足不得分 | |||
六、崗位規范 (5分) |
專業技能 及規范作業 |
1.建立并執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作業規程; 3.按操作規程作業,無“三違”行為; 4.作業前進行安全確認 |
5 | 查資料和現場。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全,每缺1個崗位扣3分,發現1人“三違” 不得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七、文明生產(5分) | 作業環境 | 1.駕駛室干凈整潔,室內各設施保持完好; 2.各類物資擺放規整; 3.各種記錄規范,頁面整潔 |
5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項扣1分 | ||
得分合計: |
項目 | 項目內容 | 基本要求 | 標準 分值 |
評分方法 | 得分 | |
一、技術管理(14分) | 設計 | 有爆破設計并按設計爆破 | 6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爆破區域清理 | 爆破區域外圍設置警示標志,且設專人檢查和管理;爆破區域內障礙物及時清理 | 4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安全技術措施 | 有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執行 | 4 | 查資料和現場。無安全技術措施不得分,執行不到位1處扣1分 | |||
二、爆破質量(42分) | 單 斗 挖 掘 機 | 爆堆高度 | 不超過挖掘設備最大挖掘高度的1.1~1.2倍 | 3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爆堆沉降及伸出 | 爆堆沉降度和伸出寬度符合爆破設計和采裝設備要求 | 3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拉底 | 采后平盤不出現高1m、長8m及以上的硬塊 | 4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大塊 | 爆破后大塊每萬立方米不超過3塊 | 4 | 查現場。每超1塊扣1分 | |||
硬幫 | 坡面上不殘留長5m、突出2m及以上的硬幫 | 3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傘檐 | 采過的坡頂不出現0.5m及以上的大塊 | 4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吊 斗 挖 掘 機 | 爆堆沉降 | 沉降高度符合爆破設計 | 7 | 查現場。不符合設計要求1次扣2分 | ||
拋擲率 | 有效拋擲率符合設計 | 7 | 查資料和現場。未達到設計要求1次扣2分 | |||
爆堆形狀 | 爆破后,爆堆形狀利于推土機作業 | 7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設計要求1次扣2分 | |||
三、爆破操作管理 (14分) |
裝藥充填 | 按設計要求裝藥,充填高度按設計施工 | 4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連線起爆 | 按設計施工 | 4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警戒距離 | 爆破安全警戒距離設置符合《煤礦安全規程》 | 4 | 查現場。小于規定距離不得分 | |||
爆破飛散物 | 爆破飛散物安全距離符合爆破設計要求 | 2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四、爆破安全管理(9分) | 時間要求 | 爆破作業在白天進行,不能在雷雨時進行 | 3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特殊條件作業 | 在采空區和火區爆破時,按爆破設計施工并制定安全措施 | 2 | 查資料和現場。無設計或安全措施不得分 | |||
爆破后檢查 | 爆破后,對爆破區進行現場檢查,發現有斷爆、拒爆時,立即采取安全措施處理,并向調度室和有關部門匯報 | 2 | 查資料和現場。無安全措施或沒有匯報不得分 | |||
預裂爆破 | 巖石最終邊幫需進行預裂爆破時,按設計施工 | 2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五、爆炸物品管理(11分) | 運輸管理 | 專人專車負責爆炸物品的運輸,并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和GB 6722 | 4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領退管理 | 爆炸物品的領取、使用、清退,嚴格執行賬、卡、物一致的管理制度,數量吻合,賬目清楚 | 4 | 查資料和現場。賬、卡、物不相吻合不得分 | |||
運送車輛 | 運送爆炸物品的車輛要完好、安全機件齊全、整潔 | 3 | 查現場。發現運輸車輛有故障或安全機件不全不得分 | |||
六、崗位規范(5分) | 專業技能 及規范作業 |
1.建立并執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作業規程; 3.按操作規程作業,無“三違”行為; 4.作業前進行安全確認 |
5 | 查資料和現場。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全,每缺1個崗位扣3分,發現1人“三違” 不得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七、文明生產(5分) | 作業環境 | 1.駕駛室干凈整潔,室內各設施保持完好; 2.各類物資擺放規整; 3.各種記錄規范,頁面整潔 |
5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項扣1分 | ||
得分合計: |
項目 | 項目內容 | 基本要求 | 標準 分值 |
評分方法 | 得分 |
一、技術管理(10分) | 設計 | 有采礦設計并按設計作業,設計中有對安全和質量的要求 | 6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規格參數 | 符合采礦設計、技術規范 | 4 | 查資料。無測量驗收資料不得分,不符合設計、規范1項扣1分 | ||
二、采裝工作面(27分) | 臺階高度 | 符合設計,不大于挖掘機最大挖掘高度 | 8 | 查現場。超過規定高度1處扣2分 | |
坡面角 | 符合設計 | 8 | 查現場。不符合設計要求1處扣2分 | ||
平盤寬度 | 采裝最小工作平盤寬度,滿足采裝、運輸、鉆孔設備安全運行和供電通訊線路、供排水系統、安全擋墻等的正常布置 | 8 | 查現場。以100m為1個檢查區,工作面平盤寬度小于設計1處扣2分 | ||
作業面整潔度 | 及時清理,保持平整、干凈 | 3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三、采裝平盤工作面(22分) | 幫面 | 齊整,在30m之內誤差不超過2m | 7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底面 | 平整,在30m之內,需爆破的巖石平盤誤差不超過1.0m,其他平盤誤差不超過0.5m | 10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傘檐 | 工作面坡頂不出現0.5m及以上的傘檐 | 5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四、采裝設備操作管理(19分) | 聯合作業 | 當挖掘機、前裝機、卡車、推土機聯合作業時,制定聯合作業措施,并有可靠的聯絡信號 | 5 | 查資料和現場。無聯合作業措施以及有效聯絡信號不得分 | |
裝車質量 | 以月末測量驗收為準,裝車統計量與驗收量之間的誤差在5%之內 | 2 | 查資料。誤差超過5%不得分 | ||
裝車標準 | 采裝設備在裝車時,不裝偏車,不刮、撞、砸設備 | 4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作業標準 | 挖掘機作業時,履帶板不懸空作業。挖掘機扭轉方向角滿足設備技術要求,不強行扭角調方向 | 4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工作面 | 采裝工作面電纜擺放整齊,平盤無積水 | 4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五、采裝安全管理 (12分) |
特殊條件作業處理 | 在挖掘過程中發現臺階崩落或有滑動跡象,工作面有傘檐或大塊物料,遇有未爆炸藥包或雷管、有塌陷危險的采空區或自然發火區、有松軟巖層可能造成挖掘機下沉,以及發現不明地下管線或其他不明障礙物等危險時,立即停止作業,撤到安全地點,并報告調度室 | 6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坡度限制 | 挖掘機不在大于規定的坡度上作業 | 3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采掘安全 | 挖掘機不能挖炮孔和安全擋墻 | 3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六、崗位規范(5分) | 專業技能及作業規范 | 1.建立并執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作業規程; 3.按操作規程作業,無“三違”行為; 4.作業前進行安全確認 |
5 | 查資料和現場。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全,每缺1個崗位扣3分,發現1人“三違” 不得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七、文明生產(5分) | 作業環境 | 1.駕駛室干凈整潔,室內各設施保持完好; 2.各類物資擺放規整; 3.各種記錄規范,頁面整潔 |
5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項扣1分 | |
得分合計: |
項目 | 項目內容 | 基本要求 | 標準 分值 |
評分方法 | 得分 |
一、技術管理(7分) | 設計 | 有采礦設計并按設計作業,設計中有對安全和質量的要求 | 7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二、采裝工作面(18分) | 開采高度 | 符合設計,不大于輪斗挖掘機最大挖掘高度 | 4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采掘帶寬度 | 符合設計 | 4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側坡面角 | 符合設計 | 4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工作面 | 1.工作平盤標高與設計誤差不超過0.5m; 2.工作平盤寬度與設計誤差不超過1.0m; 3.臺階坡頂線平直度在30m內誤差不超過1.0m; 4.工作平盤平整度符合設計 |
6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三、設備操作管理(35分) | 聯合作業 | 當輪斗挖掘機、膠帶機、排土機聯合作業時,制定聯合作業措施,并有可靠的聯絡信號 | 5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作業管理 | 1.工作面的開切方法、作業方式、切割方式、開采參數以及臺階組合形式按設計施工; 2.開機后注意地表,觀察工作表面情況,地面要有專人指揮; 3.設備作業時,人員不進入作業區域和上下設備,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作業范圍內,人員和設備不能停留或者通過; 4.設備作業時,司機注意監視儀表顯示及其它信號,并觀察采掘工作面情況,發現異常及時采取措施; 5.斗輪工作裝置不帶負荷啟動; 6.消防器材齊全有效 |
30 | 查資料和現場。第3項和第5項不符合要求不得分,其他不符合要求1處扣3分 | ||
四、安全管理(30分) | 特殊作業 | 1.工作面松軟或者有含水沉陷危險,采取安全措施,防止設備陷落; 2.風速達到20m/s時不開機; 3.長距離行走時,有專人指揮,斗輪體最下部距地表不小于3m,斗臂朝向行走方向; 4.作業時,如遇大石塊,應采取措施 |
15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第1和2小項要求不得分,其他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坡度限制 | 行走和作業時,工作面坡度符合設計 | 7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作業環境 | 夜間作業有足夠照明 | 8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五、崗位規范(5分) | 專業技能及作業規范 | 1.建立并執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作業規程; 3.按操作規程作業,無“三違”行為; 4.作業前進行安全確認 |
5 | 查資料和現場。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全,每缺1個崗位扣3分,發現1人“三違” 不得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六、文明生產(5分) | 作業環境 | 1.駕駛室干凈整潔,室內各設施保持完好; 2.各類物資擺放規整; 3.各種記錄規范,頁面整潔 |
5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得分合計: |
項目 | 項目內容 | 基本要求 | 標準 分值 |
評分方法 | 得分 |
一、技術管理(7分) | 設計 | 有采礦設計并按設計作業,設計中有對安全和質量的要求 | 3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規格參數 | 符合采礦設計、技術規范 | 4 | 查資料。無測量驗收資料不得分,不符合設計、規范1處扣1分 | ||
二、采裝工作面(40分) | 臺階高度 | 符合設計 | 8 | 查現場。超過高度1處扣2分 | |
坡面角 | 符合設計,坡面平整,坡頂無浮石、傘檐 | 10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4分 | ||
工作面平盤寬度 | 符合設計 | 8 | 查資料和現場。以100m為1個檢查區,工作面平盤寬度小于設計1處扣2分 | ||
作業平盤 | 1.作業平盤密實度、平整度符合設計,作業時橫向坡度不大于2%、縱向坡度不大于3% | 8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3分 | ||
2.及時清理,平整、干凈,采裝、維修、輔助設備安全運行,供排水系統等正常布置 | 6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三、操作管理(25分) | 聯合作業 | 工程設備(如推土機、前裝機)進入拉斗鏟150m作業范圍內作業時,做好呼喚應答,將鏟斗置于安全位置,制動系統處于制動狀態,拉斗鏟停穩后,方可通知工程設備進入 | 5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作業管理 | 1.作業時,行走靴外邊緣距坡頂線的安全距離符合設計,底盤中心線與高臺階坡底線距離不小于35m,設備操作不過急倒逆; 2. 設備作業時,人員不能進入作業區域和上下設備,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作業范圍內,人員和設備不能停留或者通過; 3.回轉時,鏟斗不拖地回轉,人員不上下設備,裝有物料的鏟斗不從未覆蓋的電纜上方回轉; 4.作業時,不急回轉、急提升、急下放、急回拉、急剎車,不強行挖掘爆破后未解體的大塊; 5.尾線擺放規范、電纜無破皮; 6.各部滑輪、偏心輪、輥子完好,各部潤滑點潤滑良好 |
15 | 查現場。1處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工作面 | 采裝工作面電纜擺放整齊,平盤無積水,擴展平臺邊緣無裂縫、下陷、滑落 | 5 | 查現場。1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四、安全管理 (18分) |
特殊作業 | 1.雨雪天地表濕滑、有積水時,處理后方可作業; 2.避雷裝置完好有效,雷雨天時不作業,人員不上下設備; 3.遇大霧或揚沙天氣時,做好呼喚應答,必要時停止作業 |
9 | 查現場和資料。1處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坡度限制 | 走鏟時橫向坡度不大于5%、縱向坡度不大于10% | 9 | 查現場。1處不符合要求扣2分 | ||
五、崗位規范(5分) | 專業技能及作業規范 | 1.建立并執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作業規程; 3.按操作規程作業,無“三違”行為; 4.作業前進行安全確認 |
5 | 查資料和現場。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全,每缺1個崗位扣3分,發現1人“三違” 不得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六、文明生產(5分) | 作業環境 | 1.駕駛室干凈整潔,室內各設施保持完好; 2.各類物資擺放規整; 3.各種記錄規范,頁面整潔; 4.駕駛室內部各種標示牌齊全完整 |
5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項扣1分 | |
得分合計: |
項目 | 項目內容 | 基本要求 | 標準 分值 |
評分方法 | 得分 |
一、運輸道路規格及參數(28分) | 路面寬度 | 符合設計 | 10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路面坡度 | 符合設計 | 10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交叉路口 | 設視線角 | 2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變坡點 | 道路凸凹變坡點設豎曲線 | 2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干道路拱、 路肩 |
符合設計 | 2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最小曲線半徑、超高及加寬 | 符合設計 | 2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二、運輸道路質量管理(32分) | 道路平整度 | 1.主干道路面起伏不超過設計的0.2m; 2.半干線或移動線路路面起伏不超過設計的0.3m |
12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道路排水 | 根據當地氣象條件設置相應的排水系統 | 10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道路整潔度 | 路面整潔,無散落物料 | 10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三、運輸道路安全管理(16分) | 安全 擋墻 |
高度不低于礦用卡車輪胎直徑的2/5 | 6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灑水 降塵 |
灑水抑制揚塵,冬季采用霧狀噴灑、間隔分段噴灑或其他措施 | 4 | 查現場。揚塵未得到有效控制1處扣1分 | ||
道路封堵 | 廢棄路段及時封堵 | 2 | 查現場。未封堵不得分 | ||
車輛管理 | 進入礦坑的小型車輛配齊警示旗和警示燈 | 4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次扣1分 | ||
四、道路標志與養護(14分) | 反光標識 | 主要運輸路段的轉彎、交叉處有夜間能識別的反光標識 | 4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道路養護 | 配備必需的養路設備,定期進行養護 | 6 | 查現場。道路養護不到位或設備配備不滿足要求1處扣1分 | ||
警示標志 | 根據具體情況設置警示標志 | 4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五、崗位規范(5分) | 專業技能及作業規范 | 1.建立并執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作業規程; 3.按操作規程作業,無“三違”行為; 4.作業前進行安全確認 |
5 | 查資料和現場。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全,每缺1個崗位扣3分,發現1人“三違” 不得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六、文明生產(5分) | 作業環境 | 1.駕駛室干凈整潔,室內各設施保持完好; 2.各類物資擺放規整; 3.各種記錄規范,頁面整潔; 4.休息室、工具室衛生清潔,物品擺放整齊,插頭、插座無裸露破損 |
5 | 查現場和資料。1項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得分合計: |
項目 | 項目內容 | 基本要求 | 標準 分值 |
評分方法 | 得分 |
一、技術管理 (21分) |
技術規劃 | 1.鐵路運輸系統重點工程有年度設計計劃并按計劃執行 | 7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2.有鐵路運輸系統平面圖 | 7 | 查資料和現場。無平面圖不得分,與現場不符1處扣1分 | |||
安全措施 | 遇臨時或特殊工程,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按程序進行審批 | 7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二、質量與標準(54分) | 鐵道 線路 |
1.符合設計 | 3 | 查現場。無設計不得分 | |
2.損傷扣件及時補充、更換 | 3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3.目視直線直順,曲線圓順 | 2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4.空吊板不連續出現5塊以上 | 3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5.無連續3處以上瞎縫 | 3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6.重傷鋼軌有標記、有措施 | 3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架線 | 1.接觸網高度符合《煤炭工業鐵路技術管理規定》 | 2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2.各種標志齊全完整、明顯清晰 | 3 | 查現場。1處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
3.各部線夾安裝適當、排列整齊 | 2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4.角形避雷器間隙標準誤差不超過1mm | 3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5.木質電柱墜線有絕緣裝置 | 3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6.維修、檢查記錄翔實 | 2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1項扣0.5分 | |||
信號 | 1.機械室管理制度、檢測記錄齊全翔實 | 3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1項扣0.5分 | ||
2.信號顯示距離符合標準 | 3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3.轉轍裝置各部螺絲緊固,絕緣件完好,道岔正常轉換 | 3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4.信號外線路鋪設符合《煤炭工業鐵路技術管理規定》 | 3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車站 | 1.有車站行車工作細則 | 3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2.日志、圖表等填寫規范 | 3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1項扣0.5分 | |||
3.行車用語符合標準 | 2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4.安全設施齊全完好 | 2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三、設備管理(15分) | 內業管理 | 有檔案、臺賬,統計數字完整清晰 | 5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1項扣0.5分 | |
設備狀態 | 設備技術狀態標準、安全裝置齊全、靈活可靠 | 5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設備使用 | 定人操作、定期保養 | 5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四、崗位規范(5分) | 專業技能及作業規范 | 1.建立并執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作業規程; 3.按操作規程作業,無“三違”行為; 4.作業前進行安全確認 |
5 | 查資料和現場。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全,每缺1個崗位扣3分,發現1人“三違” 不得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五、文明生產 (5分) |
作業環境 | 1.駕駛室干凈整潔,室內各設施保持完好; 2.各類物資擺放規整; 3.各種記錄規范,頁面整潔 |
5 | 查現場和資料。1項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得分合計: |
項目 | 項目內容 | 基本要求 | 標準 分值 |
評分方法 | 得分 | ||
一、技術管理(20分) | 設計 | 符合設計并按設計作業 | 10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記錄 | 設備運行、檢修、維修和人員交接班記錄翔實 | 10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1項扣1分 | ||||
二、作業管理(35分) | 巡視 | 定時檢查設備運行狀況,記錄齊全 | 4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1項扣1分 | |||
帶式輸送機 | 機頭機尾排水 | 無積水 | 2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最大傾角 | 符合設計 | 2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分流站 | 分流站伸縮頭有集控調度指令方可操作,設備運轉部位及其周圍無人員和其他障礙物,不造成物料堆積灑落 | 4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清料 | 沿線清料及時,無灑物,不影響行車、檢修作業;結構架上積料及時清理,不磨損托輥、輸送帶或滾筒 | 2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破碎站 |
半固定式破碎站 | 清料 | 破碎站工作平臺及其下面沒有灑料 | 2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卸料口擋車器 | 擋車器高度達到運煤汽車輪胎直徑的2/5以上 | 2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減速機 | 各部減速機無滲、漏油現象 | 2 | 查現場和記錄。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板式給料機 | 鏈節、鏈板無變形,托輪無滯轉 | 2 | 查現場和記錄。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潤滑系統 | 管路、閥門、油泵運行可靠,無滲、漏油 | 2 | 查現場和記錄。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自移式破碎機 | 液壓系統 | 液壓管路、俯仰調節液壓缸等無滲漏,液壓泵及液壓馬達運行平穩、無噪音,液壓系統各部運行溫度正常 | 4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板式給料機 | 承載托輪無滯轉,鏈節無裂紋,刮板無變形翹曲 | 4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減速機 | 破碎輥、大小回轉減速機、板式給料機驅動減速機、行走減速機、排料膠帶等各種減速機無滲漏 | 3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三、安全管理(35分) | 啟動間隔 | 2次啟動間隔時間不少于5min | 4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啟動要求 | 設備準備運轉前,司機檢查設備并確認無危及設備和人身安全的情況,向集控調度匯報后方可啟動設備 | 4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消防設施 | 齊全有效,有檢查記錄 | 2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帶式輸送機 | 安全保護 裝置 |
1.設置防止輸送帶跑偏、驅動滾筒打滑、縱向撕裂和溜槽堵塞等保護裝置;上行帶式輸送機設置防止輸送帶逆轉保護裝置,下行帶式輸送機設置防止超速保護裝置; 2.沿線設置緊急連鎖停車裝置; 3.在驅動、傳動和自動拉緊裝置的旋轉部件周圍設置防護裝置 |
9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半固定式破碎站 | 除鐵器 | 運行有效 | 4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大塊處理 | 處理料倉內的特大塊物料時有安全技術措施。 | 4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自移 式破 碎機 |
與挖掘設備距離 | 符合礦相關規定 | 4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大塊處理 | 處理料倉內的特大塊物料時有安全技術措施。 | 4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四、崗位規范 (5分) |
專業技能 及規范作業 |
1.建立并執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作業規程; 3.按操作規程作業,無“三違”行為; 4.作業前進行安全確認 |
5 | 查資料和現場。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全,每缺1個崗位扣3分,發現1人“三違” 不得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五、文明生產 (5分) |
作業環境 | 1.駕駛室干凈整潔,室內各設施保持完好; 2.各類物資擺放規整; 3.各種記錄規范,頁面整潔 |
5 | 查現場和資料。1項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得分合計: |
項目 | 項目內容 | 基本要求 | 標準 分值 |
評分方法 | 得分 | |
一、技術管理(25分) | 設計 | 有設計并按設計作業 | 5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排土場控制 | 排棄后實測的各項技術數據符合設計 | 6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1項扣2分 | |||
復墾、綠化 | 排棄到界的平盤按計劃復墾、綠化 | 5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安全距離 | 內排土場最下一個臺階的坡底線與坑底采掘工作面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小于設計 | 6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巡視 | 定期對排土場巡視,記錄齊全 | 3 | 查資料。無巡視記錄不得分,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二、排土工作面規格參數管理(30分) | 臺階高度 | 1.符合設計 | 4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2.特殊區段高段排棄時,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 4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工作面平整度 | 作業平盤平整,50m范圍內誤差不超過0.5m | 4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卡車 | 排土線 | 排土線頂部邊緣整齊,50m范圍內誤差不超過2m | 3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反坡 | 排土工作面向坡頂線方向有3%~5%的反坡 | 3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安全擋墻 | 排土工作面卸載區有連續的安全擋墻,車型小于240t時安全擋墻高度不低于輪胎直徑的0.4倍,車型大于240t時安全擋墻高度不低于輪胎直徑的0.35倍。不同車型在同一地點排土時,按最大車型的要求修筑安全擋墻 | 3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鐵路 | 標志完整 | 排土線常用的信號標志齊全,位置明顯 | 3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排土寬度 | 不小于22m,不大于24m | 3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受土坑 安全距離 |
線路中心至受土坑坡頂距離不小于1.5m,雨季不小于1.9m | 3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三、排土作業管理(25分) | 照明 | 排土工作面夜間排棄時配有照明設備 | 3 | 查現場。無照明設備1處扣1分 | ||
排土安全 | 1.風氧化煤、煤矸石、粉煤灰按設計排棄 | 3 | 查現場。1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2.當發現危險裂縫時立即停止作業,向調度室匯報,并制定安全措施 | 3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卡車 | (1)卡車排土和推土機作業時,設備之間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 2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2)排土工作線至少保證2臺卡車能同時排土作業 | 2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3)排土時卡車垂直排土工作線,不能高速倒車沖撞安全擋墻 | 2 | 查現場。沖撞安全擋墻不得分 | ||||
(4)推土機不平行于坡頂線方向推土 | 3 | 查現場。平行推土不得分 | ||||
鐵路 | (1)列車進入排土線翻車房以里線路,由排土人員指揮列車運行 | 3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2)翻車時兩人操作,執行復唱制度 | 2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3)工作面整潔,各種材料堆放整齊 | 2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四、安全管理(10分) | 安全擋墻 | 1.上下平盤同時進行排土作業或下平盤有運輸道路、聯絡道路時,在下平盤修筑安全擋墻 | 5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2.最終邊界的坡底沿征用土地的界線修筑1條安全擋墻 | 2 | 查現場。無擋墻不得分 | ||||
到界平盤 | 最終邊界到界前100m,采取措施提高邊坡的穩定性 | 3 | 查現場。未采取措施不得分 | |||
五、崗位規范 (5分) |
專業技能 及規范作業 |
1.建立并執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作業規程; 3.按操作規程作業,無“三違”行為; 4.作業前進行安全確認 |
5 | 查資料和現場。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全,每缺1個崗位扣3分,發現1人“三違” 不得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六、文明生產 (5分) |
作業環境 | 1.駕駛室干凈整潔,室內各設施保持完好; 2.各類物資擺放規整; 3.各種記錄規范,頁面整潔 |
5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得分合計: |
項目 | 項目內容 | 基本要求 | 標準 分值 |
評分方法 | 得分 |
一、技術管理(30分) | 設計 | 有設計并按設計作業 | 7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排土場控制 | 排棄后實測的各項技術數據符合設計 | 4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1項扣1分 | ||
復墾、綠化 | 排棄到界的平盤按計劃復墾、綠化 | 3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安全距離 | 排土場最下一個臺階的坡底線與征地界線之間的安全距離符合設計 | 5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巡視 | 定期對排土場巡視,記錄齊全 | 3 | 查資料。無巡視記錄不得分,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上排高度 | 符合設計 | 4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下排高度 | 符合設計,超高時制定安全措施 | 4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設計或無安全措施不得分 | ||
二、工作面規格參數 (25分) |
臺階高度 | 1.符合設計 | 5 | 查現場。不符合設計不得分 | |
2.特殊區段高段排棄時,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 5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排土線 | 沿上排坡底線、下排坡頂線方向30m內誤差不超過1m | 5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工作面平整度 | 排土機工作面平順,在30m內誤差不超過0.3m | 5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安全擋墻 | 排土工作面到界結束后,距離檢修道路近的地段在下排坡頂設有連續的安全擋墻 | 5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三、排土作業管理(20分) | 聯合作業 | 推土機及時對排棄工作面進行平整,不在坡頂線平行推土 | 4 | 查現場。平行推土不得分 | |
排土安全 | 1.推土機對出現的沉降裂縫及時碾壓補料 | 4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2.排土時排土機距離下排坡頂的安全距離符合設計 | 4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照明 | 排土工作面夜間排棄時配有照明設備 | 4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氣候影響 | 1.雨季重點觀察排土場有無滑坡跡象,有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 | 2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2.雨天持續時間較長、雨量較大時,排土機停止作業,停放在安全地帶 | 2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四、安全管理 (15分) |
安全擋墻 | 1.上下平盤同時進行排土作業或下平盤有運輸道路、聯絡道路時,下平盤有安全擋墻 | 8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2.最終邊界的坡底沿征用土地的界線修筑1條安全擋墻 | 3 | 查現場。無擋墻不得分 | |||
到界平盤 | 最終邊界到界前100m,采取措施,提高邊坡的穩定性 | 4 | 查現場。未采取措施不得分 | ||
五、崗位規范(5分) | 專業技能及作業規范 | 1.建立并執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作業規程; 3.按操作規程作業,無“三違”行為; 4.作業前進行安全確認 |
5 | 查資料和現場。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全,每缺1個崗位扣3分,發現1人“三違” 不得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六、文明 生產(5分) |
作業環境 | 1.駕駛室干凈整潔,室內各設施保持完好; 2.各類物資擺放規整; 3.各種記錄規范,頁面整潔 |
5 | 查現場和資料。1項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得分合計: |
項目 | 項目內容 | 基本要求 | 標準分值 | 評分方法 | 得分 | |
一、設備管理(15分) | 設備證標 | 機電設備有產品合格證,納入安標管理的產品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 | 3 | 查現場和資料。1臺設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設備完好 | 機電設備綜合完好率不低于90% | 2 | 查資料。每低于1個百分點扣0.5分 | |||
管理制度 | 機電設備管理、機電設備事故管理制度 | 2 | 查資料。缺1項制度扣1分 | |||
待修設備 | 設備待修率不高于5% | 2 | 查資料。每增加1個百分點扣0.5分 | |||
機電事故 | 機電事故率不高于1% | 2 | 查資料。超過1%不得分 | |||
設備大修改造 | 有設備更新大修計劃并按計劃執行 | 2 | 查資料。無計劃或計劃完成率全年低于90%、上半年低于30%不得分 | |||
設備檔案 | 齊全完整 | 2 | 查資料。不齊全完整1項扣1分 | |||
二、鉆機(13分) | 技術要求 | 1.機上設施、裝置符合移交時的各項技術標準和要求; 2.檢修和運行記錄完整翔實 |
3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電氣部分 | 1.供電電纜及接地完好,外皮無破損; 2.行走時電纜遠離履帶; 3.配電系統保護齊全,定時整定并有記錄,機上保存最新記錄; 4.使用直流控制的操作系統,直流開關滅弧裝置正常,開關性能良好; 5.機上各電氣開關標識明確,停開有明顯標識; 6.各照明設備性能良好,固定牢靠 |
5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機械部分 | 1.液壓管保護完好,護套綁扎牢固,管路無破損、不漏油; 2.鉆塔起落裝置、托架完好,連接件無松動、裂紋、開焊等; 3.儲桿裝置完好,換桿系統靈活可靠; 4.以內燃機為動力的鉆機,三濾齊全,轉速、液壓、流量滿足鉆孔和行走要求,系統無滲漏,內燃機轉速正常,啟動、停車靈活可靠; 5.液壓系統用油符合說明書要求,按規定保養,工作時油溫正常 |
3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輔助設施 | 1.電熱和正壓通風設備運行良好; 2.機上消防設施完好可靠 |
2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三、挖掘機(20分) | 技術要求 | 1.設施、裝置符合移交時的各項技術標準和要求; 2.檢修、運行、交接班記錄完整翔實 |
2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電氣部分 | 1.電纜尾桿長度適當,以防轉向和倒車時壓傷電纜; 2.配電系統的各項保護齊全,計算機和顯示系統工作正常,診斷警報可靠; 3.配變電系統工作正常,機上電纜入槽,無過熱,槽內清潔無雜物,保持通暢,蓋板齊全,無松動; 4.司機操作系統靈活可靠; 5.電機不過熱; 6.維修所用連接電源安全可靠; 7.大臂、司機室內外和機房照明正??煽?; 8.各種電線、電纜連接可靠,綁扎固定; 9.電器柜加鎖,通風良好,無積塵 |
8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機械部分 | 1.空氣壓縮系統工作正常,壓縮機無漏油、跑風,氣壓正常,無雜音; 2.提升(推壓)鋼絲繩無斷股,繃繩斷絲不超限,開門繩無扭結、無斷股,各導繩繩輪轉動良好; 3.鏟斗斗齒無缺損; 4.鏟斗插銷、斗門開合自如,旋轉時門縫不漏料; 5.推壓機構潤滑正常,通道無積油; 6.天輪潤滑良好,無裂紋,磨損不超限; 7.推壓齒條無缺牙斷齒; 8.回轉齒圈和滾道潤滑正常,無缺齒,磨損不超限; 9.提升滾筒無裂紋; 10.履帶運行正常無斷裂,張緊裝置定位牢固可靠, 張緊適度,輥輪轉動靈活,滾道無損壞; 11.A形架無裂紋; 12.制動系統工作正常,不發生過卷; 13.減速傳動裝置有安全罩,不漏油 |
7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輔助設施 | 1.機頂人行道防滑墊完整、粘貼可靠,各種扶手、擋鏈連接可靠、使用方便; 2.機房清潔無雜物,消防設施齊全,警報裝置正常,潤滑室通風正常; 3.梯子抽動自如,信號準確; 4.配重箱無破裂,配重量符合標準; 5.機下和司機室聯絡信號靈活可靠 |
3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1分 | |||
四、礦用卡車(10分) | 技術要求 | 1.設施、裝置符合移交驗收時的要求; 2.檢修、運行和交接班記錄翔實; 3.移動檢查裝置(PTU)使用正常,有記錄,定期存檔 |
2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動力設施 | 1.風機等的傳動皮帶運轉正常,無超限磨損; 2.發動機冷卻液溫度正常,系統工作良好; 3.發動機怠速聲均勻無雜音; 4.啟動電池連接良好,無閃絡(火花)痕跡; 5.增壓器接管無裂痕,固定牢靠,有防火布; 6.排煙管無裂縫; 7.發動機和發電機(液壓馬達)連接正常; 8.發電機通風管道無漏風,軟接頭良好; 9.電動輪通風正常; 10.電拖動開關箱無變形,閉鎖正常; 11.電子監控系統顯示正常; 12.電子加速踏板(俗稱油門踏板)工作正常; 13.車輛上的插件無松動,工作正常; 14.緩行減速工作正常;電阻柵不過熱,無過熱燒損痕跡,通風冷卻正常; 15.冷卻通風及過熱警告系統工作正常; 16.各種儀表顯示正常; 17.電動輪無環火,換向器表面無燒蝕痕跡,碳刷壓力和高度正常,刷架定位正常; 18.照明和倒車信號指示正確,聯動無誤,燈光正常 |
3 | 查現場。1處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
機械部分 | 1.制動系統可靠; 2.懸掛裝置完好,工作正常; 3.關節聯結,潤滑良好; 4.舉升系統完好,工作正常; 5.鼻錐連接正常,潤滑良好; 6.平衡桿無彎曲,連接點潤滑良好; 7.箱斗和機架間襯墊良好,無缺損,車架無裂痕; 8.轉向系統調整正常; 9.輪胎與輪輞匹配,打石器完整,靈活無斷裂; 10.定期查驗防滾架(ROPS)架構,螺絲緊固適當; 11.油尺和油箱視窗保持完好; 12.各種管線固定,接口完好 |
3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輔助部分 | 1.集中潤滑系統完好,各人工注油嘴保持通暢,按規定注油; 2.司機室采暖設備、雨刷齊備完好; 3.司機座位調整和方向盤調整適合司機操作; 4.安全帶、門鎖、門窗使用靈活,玻璃完整; 5.司機上下車梯子完整,固定可靠; 6.消防設施完好; 7.輪胎管理符合技術要求,定時換位,檢查胎溫、胎壓、花紋及胎面,并作好記錄、存檔 |
2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五、連 續 工 藝(10分) | 輪斗挖掘機 | 技術要求 | 1.設施、裝置符合移交時的各項技術標準和要求; 2.檢修、運行、交接班記錄完整翔實 |
0.5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0.1分 | |
機械部分 | 1.制動性能良好,制動部件完好; 2.鋼絲繩磨損和斷絲不超限,滑輪無裂痕,緊固端無松動; 3.減速器通氣孔干凈、暢通,減速器油位、油質合格;4.潤滑部件完好、齊全; 5.防傾翻安全鉤間隙不超限; 6.履帶張緊適度,履帶板無斷裂; 7.斗輪體的錐體和圓弧導料板、斜溜料板、溜槽和檔板磨損不超限; 8.變幅機構張力值不超限; 9.鋼結構無開焊、變形、斷裂現象、防腐完好,各部連接螺栓緊固齊全; 10.膠帶機驅動滾筒及改向滾筒包膠磨損不超限; 11.膠帶損傷、磨損不超限; 12.清掃器齊全有效; 13.各轉動部位防護罩、防護網齊全有效; 14.消防設施齊全有效 |
1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2分 | |||
電氣部分 | 1.各種安全保護裝置齊全有效; 2.機上固定電纜理順、捆綁、入槽或掛鉤固定、布置整齊,接線規范、無裸露接頭; 3.電器柜內無積塵,電氣元器件齊全、無破損、標識明確,柜內布線整齊,按規定捆綁; 4.配電室及時上鎖; 5.電機接線盒、風翅、風罩齊全、無破損; 6.電氣保護接地齊全、規范; 7.室外電氣控制箱、操作箱箱體完好,箱內元器件齊全、無破損、無積塵、及時上鎖; 8.室外照明燈具完好 |
1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2分 | |||
排 土 機 |
技術要求 | 1.設施、裝置符合移交時的各項技術標準和要求; 2.檢修、運行、交接班記錄完整翔實 |
0.5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0.1分 | ||
機械部分 | 1.制動性能良好,制動部件完好; 2.鋼絲繩磨損和斷絲不超限,滑輪無裂痕,緊固端無松動; 3.減速器通氣孔干凈、暢通,減速器油位、油質合格;4.潤滑部件完好、齊全; 5.防傾翻安全鉤間隙不超限; 6.履帶張緊適度,履帶板無斷裂; 7.夾軌器狀態正常; 8. 鋼結構無開焊、變形、斷裂現象,防腐有效,各部連接螺栓緊固齊全; 9.膠帶機驅動滾筒及改向滾筒包膠磨損不超限; 10.膠帶損傷、磨損不超限; 11.清掃器齊全、有效; 12.各轉動部位防護罩、防護網齊全、有效; 13.消防設施齊全、有效 |
1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2分 | |||
電氣部分 | 1.各種安全保護裝置齊全有效; 2.機上固定電纜理順、捆綁、入槽或掛鉤固定、布置整齊,接線規范、無裸露接頭; 3.電器柜內無積塵,電氣元器件齊全、無破損、標識明確,柜內布線整齊,按規定捆綁; 4.配電室及時上鎖; 5.電機接線盒、風翅、風罩齊全、無破損; 6.電氣保護接地齊全、規范; 7.室外電氣控制箱、操作箱箱體完好,箱內元器件齊全、無破損、無積塵、及時上鎖; 8.室外照明燈具完好 |
1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2分 | |||
帶式輸送機 | 技術 要求 |
1.機上設施、裝置符合移交時的各項技術標準和要求; 2.檢修和運行記錄完整翔實 |
0.5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0.1分 | ||
機械部分 | 1.制動性能良好,制動部件完好; 2.鋼絲繩磨損和斷絲不超限,滑輪無裂痕,緊固端無松動; 3.減速器通氣孔干凈、暢通,減速器油位、油質合格; 4.鋼結構無開焊、變形、斷裂現象,防腐有效,各部連接螺栓緊固齊全; 5.受料槽圓鋼、母板、耐磨板等各部位焊接牢固,磨損不過限,不傷及母板,擋料膠條夾板無變形,部件無損壞或不全,防沖擊裝置使用完好; 6.托輥組部件完好; 7.膠帶損傷、磨損不超限; 8.清掃器齊全有效; 9.驅動滾筒及改向滾筒包膠磨損不超限; 10.分流站伸縮頭行走機構部件處于完好狀態; 11.各轉動部位防護罩、防護網齊全、有效; 12.消防設施齊全有效 |
1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2分 | |||
電氣部分 | 1.各種安全保護裝置齊全有效,帶式輸送機檢修時使用檢修開關并上鎖,啟動預警時間不少于20s; 2.機上固定電纜理順、捆綁、入槽或掛鉤固定、布置整齊,接線規范,無裸露接頭; 3.電器柜內無積塵,電氣元器件齊全、無破損、標識明確,柜內布線整齊,按規定捆綁; 4.配電室及時上鎖; 5.電機接線盒、風翅、風罩齊全、無破損; 6.電氣保護接地齊全、規范; 7.室外電氣控制箱、操作箱箱體完好,箱內元器件齊全、無破損、無積塵、及時上鎖 |
1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2分 | |||
破碎站 | 技術要求 | 1.設施、裝置符合移交時的各項技術標準和要求; 2.檢修和運行記錄完整翔實 |
0.5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0.1分 | ||
機械部分 | 1.制動性能良好,制動部件完好; 2.減速器通氣孔干凈、暢通,減速器油位、油質合格; 3.鋼結構無開焊、變形、斷裂現象,防腐有效,各部連接螺栓緊固齊全; 4.板式給料機鏈節、驅動輪磨損不過限,給料機鏈板不變形; 5.破碎輥的破碎齒、邊齒磨損不過限、不松動; 6.受料槽圓鋼、母板、耐磨板等各部位焊接牢固,磨損不過限,不傷及母板,擋料膠條夾板無變形,部件無損壞或不全,防沖擊裝置使用完好; 7.膠帶損傷、磨損不超限; 8.驅動滾筒及改向滾筒包膠磨損不超限; 9.各轉動部位防護罩、防護網齊全有效; 10.消防設施齊全有效 |
1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2分 | |||
電氣部分 | 1.各種安全保護裝置齊全有效; 2.機上固定電纜理順、捆綁、入槽或掛鉤固定、布置整齊,接線規范、無裸露接頭; 3.電器柜內無積塵,電氣元器件齊全、無破損、標識明確,柜內布線整齊,按規定捆綁; 4.配電室上鎖; 5.電機接線盒、風翅、風罩齊全、無破損; 6.電氣保護接地齊全規范; 7.室外電氣控制箱、操作箱箱體完好,箱內元器件齊全、無破損、無積塵、上鎖; 8.室外照明燈具完好 |
1 | 查現場。1處不符合要求扣0.2分 | |||
六、電機車(單斗—鐵路工藝)(10分) | 技術要求 | 1.設施、裝置符合移交時的各項技術標準和要求; 2.檢修、運行及交接班記錄完整翔實 |
2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設施要求 | 1.正旁弓子無裂紋、無折損,編組銅線燒損和折損率不大于15%,氣筒不跑氣; 2.車棚蓋不漏雨,避雷器完好,探照燈射程達80m以上,主隔離開關無燒損,接觸面積達75%以上; 3.主電阻室連接銅帶無松弛和燒損,導線片間距離不小于原有的66%; 4.高壓室的導線絕緣無腐蝕老化,接線頭無燒損、脫焊,連鎖裝置正常; 5.蓄電池箱底無腐蝕,滑道無破損,零件完整; 6.機械室內輔助電機的保護網完整、軸承不漏油、動作可靠; 7.臺車、聯結器、輪軸、牽引電動機各零件緊固、無缺失,潤滑良好 |
4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輔助設施 | 1.司機室儀表齊全、完整、靈活,電熱器完好,操作開關齊全完整、動作靈活; 2.消防設施齊全有效 |
2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機車自翻車 | 1.各機件齊全完好、無松動、不漏油,磨損符合要求,制動靈活; 2.轉動裝置、臺車連接處潤滑良好、不缺油 |
2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七、輔助機械設備(10分) | 技術要求 | 1.設施、裝置符合移交時的各項技術標準和要求; 2.檢修、運行及交接班記錄完整翔實 |
2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電氣部分 | 1.工作照明、各部儀表、蜂鳴器工作正常; 2.控制裝置、監控面板、報警裝置工作正常,接線柱螺栓、各種保險開關不缺失; 3.各種電線、電纜連接可靠,綁扎固定良好;各部插頭聯接緊固; 4.發電機皮帶、風扇皮帶等運轉正常,張緊度符合要求、無超限磨損; 5.電瓶搭線連接良好,無閃絡(火花)痕跡,可維護電瓶電解液液位滿足使用要求 |
3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機械部分 | 1.發動機冷卻液溫度正常,系統工作良好; 2.發動機怠速聲均勻無雜音、排煙正常; 3.渦輪增壓器岐管聯接正常,無裂痕,固定牢固; 4.排煙管、消音器無裂紋; 5.機油、液壓油、齒輪油油位、油質、溫度、密封正常; 6.制動裝置部件齊全完好,制動性能可靠; 7.傳動裝置工作正常,無漏油現象,各部分潤滑良好; 8.液壓元件工作正常,液壓回路密封良好,無漏油現象,液壓傳動系統工作安全可靠; 9.鋼結構件無開焊、變形或斷裂現象,側機架無漏油現象,鏟刀、鏟角、斗齒等磨損程度符合要求 |
3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輔助設施 | 1.駕駛室儀表齊全有效,電器完好,操作開關齊全完整、動作靈活,安全裝置,工作可靠; 2.司機室清潔無雜物,消防設施齊全有效 |
2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八、供電管理(12分) | 斷路器和互感器 | 1.油位正常; 2.本體及高壓套管無滲漏 |
2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開關柜 | 1.內設斷路器或負荷開關完好; 2.內設電壓、電流互感器完好; 3.母線支撐瓶無損,連接螺栓無松動; 4.開關柜各種保護完好 |
2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變電站 | 有供電監控系統,35kV、110kV變電站2小時排查、巡視1次,檢查隔離開關、引線、設備卡有無發熱、放電現象,記錄齊全 | 2 | 查資料和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電力電纜防護區 | 1.電力電纜防護區(兩側各0.75m)內不堆放垃圾、礦渣、易燃易爆及有害的化學物品; 2.電纜線路標識符合《電力電纜工程技術導則》 |
2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配電室 | 1.配電室不滲、漏水,內、外墻皮完好,擋鼠板、防護網齊全并符合要求,非工作人員進入要登記; 2.配電室外有“禁止攀登、高壓危險”、“配電重地、閑人免進”等警示標示; 3.周圍無雜草、柴垛等易燃物; 4.配電室內電纜溝使用合格蓋板,出口封堵完好; 5.按規定安裝電容器并固定牢固 |
2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變壓器 | 1.柱上安裝的變壓器,底座距地面不小于2.5m; 2.露天安裝的變壓器懸掛“禁止攀登、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3.橫梁、電纜套管等使用鍍鋅件; 4.線路桿號、名稱、色標及柱上開關(包括電纜分線箱、環網柜名稱和編號)正確清楚,電纜牌齊全并與實際相符; 5.高、低壓同桿架設,橫擔間最小垂直距離:直線桿1.2m,分支和轉角桿1.0m; 6.柱上開關、配電臺架、10kV電纜線路(超過50m的兩端)安裝避雷器,避雷器按要求定期試驗; 7.配電設備的接地線使用直徑不小于16mm的圓鋼或截面積不小于100 mm2的接地體,接地電阻符合要求; 8.表計無損壞,安裝規范、牢固、無歪斜,表尾用供電所專用鉗封??; 9. 帶風扇通風冷卻的變壓器能自動或手動投入運行 |
2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0.5分 | |||
得分合計: |
項目 | 項目內容 | 基本要求 | 標準 分值 |
評分方法 | 得分 |
一、技術管理(20分) | 組織保障 | 有部門負責邊坡管理工作 | 2 | 查資料。無部門負責不得分 | |
管理制度 | 制定邊坡管理制度,定期巡視邊坡,有巡視記錄 | 5 | 查資料。無管理制度、不巡視或無巡視記錄不得分,記錄不完善1處扣1分 | ||
資料管理 | 1.有完善、準確、詳細的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勘探資料 | 2 | 查資料。資料缺項不得分 | ||
2.有邊坡設計 | 4 | 查資料。無設計不得分 | |||
氣象預報 | 與當地氣象部門建立天氣預報及時通報機制 | 2 | 查資料。未建立通報機制不得分 | ||
技術措施 | 制定邊坡穩定專項技術措施 | 3 | 查資料。無技術措施不得分 | ||
應急預案 | 制定滑坡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 | 2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二、采場邊坡(30分) | 穩定性分析與評價 | 每年做邊坡穩定性分析與評價 | 7 | 查資料。未進行分析與評價不得分 | |
穩定驗算 | 每年做邊坡穩定驗算 | 7 | 查資料。未做邊坡穩定驗算不得分 | ||
最終邊坡 | 最終邊坡到界后,穩定性達不到要求時,修改設計,并采取治理措施 | 5 | 查資料。未修改設計或未采取治理措施不得分 | ||
到界平盤 | 1.符合設計 | 6 | 查現場。不符合設計不得分 | ||
2.臨近到界的平盤采取控制爆破 | 5 |
查資料。未采取控制爆破不得分 | |||
三、排土場邊坡(30分) | 穩定性分析與評價 | 定期做邊坡穩定性分析與評價 | 7 | 查資料。未進行分析與評價不得分 | |
穩定驗算 | 定期做邊坡穩定驗算 | 7 | 查資料。未進行邊坡穩定驗算不得分 | ||
穩定性管理 | 1.排土場到界前100m,采取措施 | 5 | 查現場。未采取措施不得分 | ||
2.內排土場基底有不利于邊坡穩定的松軟土巖時,按照設計要求進行處理 | 6 | 查資料和現場。未按要求進行處理不得分 | |||
3.排土場的排棄高度和邊坡角,符合設計 | 5 | 查現場。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四、不穩定邊坡(20分) | 管理 | 對不穩定邊坡實施重點監管,進行穩定性分析與評價 | 3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監測 | 在不穩定邊坡設監測網絡,有監測記錄 | 8 | 查資料和現場。未設監測網絡或沒有監測記錄不得分,記錄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防范 | 加強巡視,有巡視記錄,發現滑坡征兆,撤出作業人員,設警示標志 | 9 | 查資料和現場。有危險未撤人不得分,無巡視記錄扣3分,未設警示標志扣3分 | ||
得分合計: |
項目 | 項目內容 | 基本要求 | 標準 分值 |
評分方法 | 得分 |
一、技術管理(35分) | 組織 保障 |
有負責疏干排水工作的部門 | 5 | 查資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管理 制度 |
建立水文地質預測預報、疏干排水技術管理及疏干巷道雨季人員撤離制度 | 5 | 查資料。缺1項制度扣2分 | ||
技術 資料 |
1.綜合水文地質圖; 2.綜合水文地質柱狀圖; 3.疏干排水系統平面圖; 4.礦區地下水等水位線圖; 5.疏干巷道竣工資料; 6.疏干巷道井上下對照圖 |
12 | 查資料。每缺1種圖紙扣5分;圖紙信息不全1處扣2分 | ||
規劃 及計劃 |
有防治水中長期規劃、年度疏干排水計劃及措施,并組織實施 | 5 | 查資料和現場。無規劃、計劃及措施、未組織實施不得分 | ||
水文 地質 |
查明地下水來水方向、滲透系數等;受地下水影響較大和已經進行疏干排水工程的邊坡,進行地下水位、水壓及涌水量觀測并有記錄,分析地下水對邊坡穩定的影響程度及疏干效果,制定地下水治理措施 | 5 | 查資料。未查明、無記錄、無措施不得分,記錄不全1處扣2分 | ||
疏干水再利用 | 疏干水、礦坑水,可直接利用的或經處理后可利用的要回收利用 | 3 | 查現場。應利用未利用的不得分 | ||
二、疏干排水系統(55分) | 設備 設施 |
1.地面排水溝渠、儲水池、防洪泵、防洪管路等設施完備,排水能力滿足要求; 2.地下水疏干水泵、管道和運行控制等設備完好,滿足疏干設計; 3.疏干巷道排水設備滿足巷道涌水量要求 |
10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5分 | |
地面 排水 |
1.用露天采場深部做儲水池排水時,有安全措施,備用水泵的能力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50%; 2.采場內的主排水泵站設置備用電源,當供電線路發生故障時,備用電源能擔負最大排水負荷; 3.排水泵電源控制柜設置在儲水池上部臺階,加高基礎,遠離低洼處,避免洪水淹沒和沖刷; 4.儲水池周圍設置擋墻或護欄,檢修平臺符合GB 4053.4,上下梯子符合GB 4053.1~4053.2; 5.礦區外地表水對采場有影響時,有阻隔治理措施 |
10 | 查現場和資料。第1和第2項不符合要求不得分,其他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地下 水疏干 |
1.疏干工程應超前采礦工程,疏干降深滿足采礦要求; 2.有涌水點的采剝臺階,設置相應的疏干排水設施; 3.因地下水位升高,可能造成排土場或采場滑坡的,應進行地下水疏干或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治理; 4.疏干管路應根據需要配置控制閥、逆止閥、泄水閥、放氣閥等裝置,管路及閥門無漏水現象; 5.疏干井地下(半地下)泵房應設通風裝置; 6.免維護疏干巷道有防火措施、排水通暢; 7.嚴寒地區疏干排水系統有防凍措施 |
10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現場 管理 |
1.在礦床疏干漏斗范圍內,地面出現裂縫、塌陷,圈定范圍加以防護,設置警示標識,制定安全措施 2.進入疏干井地下(半地下)泵房前進行通風,檢測氣體合格后方可進入; 3.現場備用排水泵處于完好狀態; 4.現場有配電系統圖、水泵操作流程圖; 5.檢查疏干排水系統,有記錄; 6.地埋管路堤壩應進行整形處理,疏干井、明排水泵周圍設檢修平臺,外圍疏干現場設檢修通道; 7.疏干巷道運行設施完好,運行記錄完整; 8.維護疏干巷道時,有防火、通風措施; 9.疏干巷道符合《礦井地質規程》 |
20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5分 | ||
疏干集中控制系統 | 1.主機運行狀態良好; 2.分站通訊狀況良好; 3.主站采集的電流、電壓、溫度等數據準確,采集系統無異?;蛉毕?; 4.遠程啟動、停止、復位指令可靠; 5.停泵、通訊異常報警正常; 6.有完好的集控備用系統和備用電源 |
5 | 查現場和資料。不符合要求1處扣2分 | ||
三、崗位規范(5分) | 專業技能及規范作業 | 1.建立并執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作業規程; 3.按操作規程作業,無“三違”行為; 4.作業前進行安全確認 |
5 | 查資料和現場。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全,每缺1個崗位扣3分,發現1人“三違” 不得分,其他1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四、文明生產 (5分) |
作業 環境 |
1環境干凈整潔,各設施保持完好; 2.各類物資擺放規整; 3.各種記錄規范,頁面整潔 |
5 | 查現場和資料。1項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得分合計: |